台灣基督長老教會

中壢教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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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11 陳克安牧師 - 亞伯蘭與羅得的選擇

經文:創世記 13:8-9;14-18
題目:亞伯蘭與羅得的選擇

羅得與亞伯拉罕不同的價值觀,作出不同的選擇 羅得跟亞伯拉罕,背景完全一樣,二人都是離開家鄉吾珥到迦南 地,相同文化、語言、背景;到不同地方,兩人還是叔姪;上帝保守亞 伯拉罕,回到迦南地,牛羊繁殖;於是為羊群喝水問題爭吵,身為叔叔 的亞伯蘭就對羅得說:『你往東,我就往西...』

羅得是晚輩,按說他應該謙讓:『對不起!我們因為牛羊的事情吵 架是我的不對,我是晚輩...』;他不但沒有不好意思,沒有道歉;甚 至叔叔說:讓你先挑的時候,他也不會不好意思,自己先挑了;他往約 旦河東走出去,叔叔留下到迦南地;這一選擇之後結局卻完完全全不一 樣。

亞伯拉罕生出以撒、雅各、猶大,最後到大衛,到耶穌彌賽亞的家 譜;羅得呢?整個所多瑪城、摩押平原,約旦河東,是罪惡之處,是不 敬拜上帝的地方。羅德一挑選那地生活後,結果他的妻子變成鹽柱,二 個女兒跟他亂倫,生出摩押、亞捫人;摩押人、亞捫人不能進入耶和華 的會。亞伯拉罕跟羅得的一生在警告我們,當父親的不要忘記,父親的 形象深深的影響兒女。

選擇決定結果,但是影響我們的選擇是我們所相信的價值與價值觀 今天,從亞伯拉罕和羅得身上分析二個不同的價值觀,導致不同的 結果。

一、天國的公民與世界的公民

基督徒擁有天國子民和世上公民兩種身份,這兩種身份貫穿一生。 天國子民是屬天的,地上公民是屬地的;前者是內在的,後者是外在 的;前者是永恆的,後者是暫時的。基督徒生存所有壓力都來自於這兩 種身份的衝突,得勝的生活就在於平衡這兩種身份。

但基督徒常常無法在這兩種身份中平衡。一些人只知自己是屬天的 子民,忘記自己還是世上的公民;另一些人只知自己是世上的公民, 卻忽略自己是天國的子民。導致前者以自己是“神的子民”、“不屬世 界”為口號,活在世上離群索居,萬事不管;後者則輕忽自己屬天的地 位,不過分別為聖的生活,與世俗聯姻,為一碗紅豆湯賣掉長子的名分 (來12:14-17)。

以公民的身份彰顯天國子民的榮耀是神智慧的安排

基督徒為什麼要有各國的公民身份?神為什麼要將祂子民分散在列 國?神能不能把祂的選民只集中在一個國家,建立地上的一個“基督 國”?雖然在新天新地臨到那天,神要讓“世上的國,成了我主和主基 督的國。祂要作王,直到永永遠遠。”(啟11:15)但在歷史進程中神 沒有作這樣安排,神安排祂的子民散在列邦中宣揚祂的美德(結36:23 ,彼前2:9)。因為神的選民就是神的種子,是福音的種子,是見證的 種子,是榮耀神的種子,他們的使命就是要在列國萬邦中廣傳福音,見 證基督,榮耀上帝。

在神智慧安排中,教會必在各地被建立,天國的子民必擁有世上各 國公民的身份。這是因為各國的人都需要福音,神的子民要把不能見的 天國透過顯然的公民身份彰顯在萬民面前,使世人被主所吸引,引罪人 悔改歸向神。這是神的方法,是神救恩計畫展開的手段之一。 因此,在屬世領域中,天父使每一個屬祂的子民在地上各有量定的 國籍,美國的基督徒是美國的公民,中國的基督徒是中國的公民。但在 屬靈的領域中,不管是美國公民還是中國公民,只要是重生的信徒,就 全都是神的兒女,天國的子民。

基督徒需弄清兩種身份的關係

天國子民和世上公民這兩種身份,對於基督徒來說,既不對立也不 混合,既互有關連又有區別。一位擁有屬天永恆身份的基督徒,同時也 是社會的公民、家庭的成員。他的屬天身份要藉著屬地的身份來表達, 這就是基督徒蒙召的見證使命。

對基督徒而言,屬天的身份是他終極本質的身份,屬地身份只是 他在寄居過程中當履行的角色。無論是做丈夫(妻子)、父親(母親) 、兒子(女兒)、主人(僕人),凡他(她)所做的,都是為了主。所 以保羅說:「不要只在眼前事奉,像是討人喜歡的,總要存心誠實敬畏 主。無論作什麼,都要從心裡作,像是給主作的,不是給人作的。因你 們知道從主那裡,必得著基業為賞賜。你們所事奉的乃是主基督。」( 西3:22-24)基督徒要積極履行好在地的各種職分,將內在的生命表彰 在世人面前。做社會的好公民、父母的好兒女、兒女的好父母、單位的 好員工。

基督徒這樣做,是出於重生生命的本能,是出於榮神益人的動 機。“我們在這裡本沒有常存的城,乃是尋求那將來的城。”(來13 :14)

因此,基督徒是“在世卻不屬世,在地如同在天”。只有當基督徒 知道了怎樣依靠聖靈活出“在地如同在天”的生活,才能把握“在世卻 不屬世”的平衡。

基督徒這兩種身份的平衡和把握是一生要學習的功課。身為地上公 民卻不與世混合,身為天國子民又不致不食人間煙火,這對於每一位真 信徒來說,都是伴隨終生的痛苦和喜樂的張力。既要避免與世俗為友受 神鞭打,又要避免陷入法利賽式的自我封閉。什麼時候住在基督裡,他 就能生活有力,什麼時候遠離基督他就失衡。

主耶穌說:“該撒的物當歸給該撒,神的物當歸給神。”(太22 :21)不是教導我們將“該撒的物”與“神的物”作二分,因為連該撒 也是神所造所管。主乃強調基督徒在地上有屬世和屬天的身份,在世上 既要分別為聖,又要化俗為聖;既要不沾染世俗,又要用屬世的職業事 奉神、榮耀神。

基督徒當善用公民身份盡忠服侍神

「受割禮算不得什麼,不受割禮也算不得什麼。只要守神的誡命就 是了。各人蒙召的時候是什麼身分,仍要守住這身分。」(林前7:19 、20)是中國人還是美國人,做工人還是做“主管”都不重要,「要緊 的就是作新造的人。」(加6:15b)

每個基督徒有各自國家,各自的親友關係,各自的社會地位,這是 神所量定的地界(徒17:26-27)。基督徒不可埋寶在地,因為將來一 定要為此向神交帳。用公民身份傳福音,作見證,盡責任,行使命。凡 樂意照此去行的,神的恩典、能力必加在他身上(加6:15-16),也一 定會經歷到恩上加恩,力上加力的喜樂;要是不樂意去作,卻反而就有 禍了(林前9:16-18)。

主耶穌說:「你們是世上的鹽。鹽若失了味,怎能叫它再鹹呢?以 後無用,不過丟在外面,被人踐踏了。你們是世上的光。城造在山上, 是不能隱藏的。人點燈,不放在鬥底下,是放在燈檯上,就照亮一家的 人。你們的光也當這樣照在人前,叫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將榮耀 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太5:13-16)燈不放在燈檯上無用,鹽失 了味任人賤踏。主悉心栽培我們,若我們稀裡糊塗,依然“三年不結果 子”,又有什麼用?長期這樣,被砍掉就是逃不掉的命運(路13:6-9 )。

亞伯拉罕重視屬於天國公民的身份永遠高於身為世界公民的身分, 而羅得卻相反。今日主已給我們一切資源,量給我們應有地界,賦予我 們各自的身份使命,願我們積極地盡公民本分,願神保守並祝福忠心於 祂的兒女。

二、「看價格超過價值」―人成了金錢的奴役

羅得看價格超過價值;他看到的是約旦河東滋潤之地,看的是世 界;用馬克斯的話:經濟決定一切;可惜羅得沒有屬靈眼光,他看價 格、金錢超過價值,哪知道以後妻子會變成鹽柱。

路得記記載,以利米勒會賺錢,關心家庭經濟,伯利恆饑荒,就移 民到摩押,結果他死了,二個兒子死了,留下三個窮寡婦;單單嫁給 一個會賺錢的先生是不夠的,你要他有價值觀,還是只有價格觀?但現 在新新人類的觀念是金錢決定一切,許多人相信『有錢能夠使鬼推磨』 ;就像羅得選擇約旦河東,經濟才是他唯一考慮、要不要移民的唯一條 件;其實錢很重要,聖經記載上帝祝福,祝福亞伯拉罕很富有,也祝福 約伯很富有,但怕你把錢當作唯一,除錢以外其他不重要。

羅得的人生觀是金錢決定一切,他看到哪裡有需要,哪裡有好的地 方,哪裡有工作,就慢慢遷移帳棚了。羅得有留意到約旦河東雖然滋 潤,但是所多瑪有罪惡,他也瞭解那地是罪惡的地方;他瞭解叔叔所走 過的地方都會築壇;像剛剛所讀的『到希伯崙就築壇』,他關心靈性, 羅得也留意;只不過,他慢慢的遷移帳棚,他很謹慎,帶一個價格觀慢 慢遷移帳棚,免得所多瑪的罪惡很快漫過到他身上來。

羅得選擇向世界妥協!慢慢遷移帳棚,慢慢的、很謹慎,知道那邊 有罪惡,要知道,羅得慢慢遷移帳棚,所多瑪的罪惡也慢慢搬到他心裡 面去;他變成一個沒有影響力的人,讓妻子變成物質主義者,看金 錢超過一切;這就是妻子後來變成鹽柱的原因。

從天而降之火要把城滅時,吩咐絕對不可以回頭看,妻子知道,可 是捨不得想回頭看,她眷戀所多瑪城的金銀財寶『價格觀』,單單看價 格,不考慮價值,結果變成鹽柱;慢慢的被世界改變的話,就不可能改 變世界;一個人想改變世界,除非不被世界改變,否則你不可能改變世 界。

神學家斯托得要基督徒成為基督的門徒,第一個要件,就是不要隨 波逐流,要抵抗世界的潮流:第一是多元主義、第二是物質主義、第三 是道德相對主義、第四是自戀主義。

羅馬書十二章說:『不要效法這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變化...』; 你如果被世界慢慢改變、扭曲、同化,就不可能改變世界;羅得慢慢 遷移帳棚,用價格觀世俗化,難怪祈克果(十九世紀,最終的一個芬蘭 的神學家)他說:『世俗化帶給我們最大的衝擊在哪裡呢?把今生當永 恆,把金錢當作永恆,把永恆當作不重要...』

亞伯拉罕看價值超過價格,亞伯拉罕一生裡都單單看價值;他一生 有兩個標誌,第一個祭壇,第二個帳棚;帳棚是指我們在世上是客旅、 是寄居的,這世界不是我永恆的家鄉;他從離開家鄉後,就不憑眼見, 也不知往哪裡去應許之地,繼續跟從神,用織帳棚的生活,他關心的是 祭壇,他敬拜的神,到哪裡去築壇,影響到他兒子以撒,影響到雅各, 影響到猶大十二支派,影響到大衛,耶穌從這個家譜出來。

羅得舉目看見約旦河全平原,他用眼睛看世界,單單用眼睛衡量事 情輕重,卻沒有注意到內涵,所以我們用眼睛來做判斷是很危險的事。 從哲學的角度來說,十九世紀是『你所想的就是你本人』,二十世紀是 『你所有的就是你本人,你所有的附屬品才是你本質』;但是上帝的 話要告訴我們―你是你,不是因為你擁有什麼 或你想什麼,而是你是 誰,你這個人內在裡面的本我才是真正的你;不要把附屬品金銀財寶當 作一切,羅得把金銀財寶看做一切,漸漸挪移帳棚,其實是對世界的妥 協,結果妻子變成鹽柱,他後悔都來不及了。

二十世紀一個非常重要的神學家叫做史懷哲,他曾經說:『如果你 擁有一些東西是你給不出去的,你就沒有擁有它,而是它擁有你...』; 我們一旦被某個東西擁有,你就成為那件東西的奴僕,愛上帝的心就不 在你的心裡。

洛克菲勒給兒子的一封信― 我沒有權利當窮人

親愛的約翰:

一個人如果說“我不要金錢”,那就等於是在說:“我不想為家 人、友人和同胞服務。”這種說法固然荒謬,但要斷絕這兩者關係同樣 荒謬!

我相信金錢的力量,我主張人人都當然應該去賺錢。然而,宗教對 這種想法有強烈的偏見,因為有些人認為,作為上帝貧窮的子民是無上 的榮耀。我曾聽過一個人在祈禱會上禱告說,他十分感謝自己是上帝的 貧窮子民,我聞聽不禁心裏暗想:這個人的太太要是聽到她先生這麽胡 言亂講,不知會有何感想?他肯定會認為自己嫁錯了人。

我之所以是我,都是我過去的信念創造出來的。坦率地說,自我感 覺到人世間因貧窮而疾苦的時候,我就萌發了一個信念:我應該是富 翁,我沒有權利當窮人。隨著時間的推移,這個信念變得有如鋼鐵般堅 硬。

在我少年時代的發財夢中,金錢對我而言,不只是讓家人過上富足 無憂生活的工具,而是通過給予——明智地花出去,金錢更能換來道德 上的尊嚴的社會地位,這些東西遠比豪華、氣派的住宅和美麗、漂亮的 服飾更令我激動不已!

我的兒子,沒有比為了賺錢而賺錢的人更可憐、更可鄙的,我懂得 賺錢之道:要讓金錢當我的奴隸,而不能讓我當金錢的奴隸。我就是這 樣做的。

結論:我們生活的世界,很難讓我們在很短的時間去分辨所多瑪城 或是迦南地,很難找到一塊乾淨之地,沒有一點世界的汙染之地。我 們只能在每一天每一時刻,抓住機會親近神,就像亞伯拉罕每一次遷移 到新的地方,他就築壇向神敬拜。只要帶著敬拜神的習慣,去到任何地 方,你可以改變那地方成為神聖之地;或者,你總是帶著沒有敬拜神的 習慣,你會把神聖之地變成一個不敬拜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