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基督長老教會

中壢教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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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407 吳富仁牧師 - 愛使我們彼此順服

經文:以弗所書5:21~6:9
題目:愛使我們彼此順服

今天我們讀到的這段經文,神學家稱這是初代教會,所留給基督徒 的「家規」。原因是經文中提到的夫妻、親子、主僕,就是當時一個家 庭內組成的份子。怎樣讓一個房子,成為一個家,這正考驗著住在這房 子裡所有的人,會怎樣彼此對待,什麼原因讓關係產生化學作用?保羅 告訴我們一個秘訣與答案,就在以弗所書,他說:「又當存敬畏基督的 心,彼此順服。」(弗5:21)

 

愛使我們彼此順服 在今天女權主義者可能會不服氣,當她們讀到,「你們作妻子的, 當順服自己的丈夫,如同順服主。因為丈夫是妻子的頭,...」(弗 5:22~23)她們會問,為什麼是妻子順服,而不是丈夫?為何妻子不能 當家庭的頭?在古代社會,除了以色列,不會因為道德因素而禁止婚 外性關係。主後一世紀希臘哲學家狄摩西尼,就光明正大描述當時的 觀點,他說:「情婦是找樂子,使喚小妾如用車子,老婆的功能是生孩 子。」換言之,初代教會根據保羅與耶穌的教導,主張一男一女的婚 姻,已經遠遠超越他們所身處的時代。

保羅根據創世記也引用耶穌的話寫著:「因我們是他身上的肢體( 有古卷加:就是他的骨他的肉)。為這個緣故,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 連合,二人成為一體。這是極大的奧祕,但我是指著基督和教會說的。 」(弗5:30~32)耶穌把婚姻的意義,融入起初的創造,祂告訴我們, 婚姻不僅是經濟因素──找一張飯票,或傳宗接代,婚姻更是上帝所 設立的盟約。就像上帝創造時,光暗分開,藉由分開,讓地上萬物各從 其類。人也一樣,要離開父母,男女成為一體,是上帝的奧秘-各從其 類;這便是基督徒看婚姻的關係,是神聖的創造,上帝配合的,需要以 身相許,來表達這種關係;因此,不只是心靈與形式,性關係是與人的 靈魂交織連結。因此,性是生理功能,同時具有屬靈的意義,二人若產 生性關係,不論是否有此意圖,已藉由肉體結合,表達出對彼此的承 諾。

保羅更將婚姻──夫妻的關係,提昇到如基督與教會般的神聖,事 實上,家庭才是真正愛的試驗場。愛,必須從那些我們無從選擇的人 開始。因此,一開始或許是父母,接著是子女,以及夫妻。事實上,保 羅向我們指出,這同時是教會與基督之間的關係,是基督讓我們成為祂 的肢體,願意彼此順服,讓一群沒有血緣關係的人,彼此相顧,親如家 人,聖潔無暇的。若有人想爭辯,為何上帝只要求女人順服,不能只讀 22~23節,一定要讀25節,「你們作丈夫的,要愛你們的妻子,正如基 督愛教會,為教會捨己。」所以,保羅不只命令妻子,也命令丈夫,作 丈夫的責任更大,他要有為妻子捨己的打算。更何況,保羅已在經文點 出,為何我們需要如此回應:「又當存敬畏基督的心,彼此順服。」( 弗5:21)

當存敬畏基督的心

保羅是用耶穌的教導,取代原本社會文化所定義的角色。換言之, 我們不是按照社會的風俗與規矩,是按照在基督裡的生命,重新定義 夫妻、親子與主僕的關係。他告訴我們一個原則,要記得「存敬畏基督 的心」。敬畏,許多譯本都避免翻成「害怕」,因為害怕有恐怖、懼怕 或驚慌的意思;但事實上,我們不應將自己貶為是上帝所養的寵物,一 個不神聖不奧秘的上帝,不過是廉價的偶像,任人予取予求,不值得屈 膝敬拜。虔誠的敬畏,是一個真正認知到至聖者同在,人自然的回應與 心態,敬畏更是對神聖奧秘的回應。就像在曠野中看見一棵燃燒中的荊 棘,卻不燒燬,摩西自然就脫下鞋子;或是奉主命,再到水深之處抛 網,卻網進連兩條船都裝不下的魚,彼得上岸後,便向主降服說:「主 啊,離開我,我是個罪人!」(路5:8)。

親愛的朋友,敬畏並非鍛鍊而來,也不是想敬畏就能敬畏,能讓我 們脫下鞋子,屈膝認罪的,不出於自己,而是出於我們與生命之主那 些真實相遇的歷程。但也由於這敬畏的態度,才成為我們彼此順服的源 頭,因為敬畏上主──才是真正愛上帝的方式。這種敬畏的態度,會讓 我們活得更好,更願意在我們最親密的關係上委身,開啟我們的靈魂, 走進前所未有的境界裡;倘若不培植這份出於「敬畏基督」的害怕,勢 必傲慢成性,把一切視為理所當然,我們真的就會錯過上帝的愛,與上 帝要我們長成的樣子。那是多麼可惜呀。

從咒詛走向祝福

保羅也交代我們:「你們作兒女的,要在主裡聽從父母,這是理所 當然的。『要孝敬父母,使你得福,在世長壽。』這是第一條帶應許的 誡命。」(弗6:1~3)台灣民間有許多傳統說法對基督教的誤解,有一 句話殺傷力最大,就是:「落(信)教的,死沒人哭!」言下之意是, 「你的孩子要是信耶穌,死後沒人拜,也沒人為你哭。」事實上,這是 不正確的,基督徒不拿香祭祖是事實,但並不代表基督徒在喪禮不哭、 不難過,更何況,在喪禮哭泣就表示孝敬父母嗎?不拿香拜拜,就表示 不孝順嗎?在這種似是而非的觀念下,許多人誤以為基督教是一個不重 視「孝道」的信仰。

但誠如保羅告訴我們,基督徒的孝敬,重要的是在父母親生前的順 服與尊崇,更是一條帶應許的誡命。保羅在整段敘述,顛覆傳統的模 式,他先教導當時社會地位較次的妻子、兒女、奴僕,也是要我們的視 野反轉,要我們關注那些社會地位居次,較不受關注的,但他並未忽 視,也給居首的人教導,「你們作父親的,不要惹兒女的氣,只要照著 主的教訓和警戒養育他們。」(弗6:4)學習彼此的饒恕與順服,正是一 種人與人之間動態與平衡的關係,唯有這樣,才真讓我們從咒詛走向上 帝祝福的那條路。

像基督的僕人

保羅接著說:「你們作僕人的,要懼怕戰兢,用誠實的心聽從你們 肉身的主人,好像聽從基督一般。不要只在眼前事奉,像是討人喜歡 的,要像基督的僕人,從心裡遵行上帝的旨意。」(弗6:5~6)不要以 為,榮耀的呼召總在遠方,所以要去遠方宣教,受呼召要去愛、去關心 的人,不只是那些遠在非洲窮到皮包骨的兒童;是的,他們有需要,當 盡力給予。但保羅提醒我們,我們真正需要去愛,去服事的對象,就在 眼前。今天不像保羅的時代,有分奴僕與主人的身份,但畢德生牧師提 醒我們,今天許多人在職場工作時間最多,因此,這段話是對所有受僱 工作者所說的,也對那些自僱主或老板所說的,我們若在工作上,用像 基督的僕人那般的懼怕戰兢,用誠實的心去面對職場的挑戰,那麼必將 有所成就。

一位女牧師曾分享她的真實經歷,神學院畢業那年,抽籤到某中 會,分派到教會。赴任那天,接待長老見到她,第一個反應是:「啊, 怎麼是女的?」女傳說:「是啊,沒辦法,我沒想過變性。」長老問: 「有沒有要結婚,有對象嗎?」女傳說:「目前沒有。」長老再問:「 啊!沒有!那麼會開車嗎?會彈琴嗎?」女傳:「不好意思,開車、彈 琴,我都不會。」長老:「啊,怎麼什麼都不會?」女傳:「這兩項我 不會;但是我會的,你還沒開始問......。」終於在這對話中,長老笑出 來,女傳道跟著苦笑,並且在內心宣告,將更努力善用女性優勢來服事 上帝。半年後,這位長老居然在公開場合中站起來感謝上帝,讓他們有 機會接觸女性的傳道人。就像保羅所說的:「甘心事奉,好像服事主, 不像服事人。因為曉得各人所行的善事,不論是為奴的,是自主的,都 必按所行的得主的賞賜。」(弗6:7~8)馬可路德是這樣詮釋的:「基 督徒是全然自由的眾人之主,不受任何人管轄。基督徒是全然順服的眾 人之僕,受任何人管轄。」這兩句話表面上似乎相互矛盾,但卻很貼切 的說出基督徒──那甘心為僕的心態。

愛使我們甘心順服

韓國最著名的國民小吃,是辣的馬鈴薯湯,幾乎每個鄉鎮都有一間 著名的馬鈴薯湯小店;光鹽教會就處在那地方著名馬鈴薯湯店的三樓。 他們刻意把教會招牌做得很小,許多外來人想要找教會,都只找到這家 店,以致後來他們索性將這間教會稱為「馬鈴薯湯教會」。他們的原因 很單純,只因為他們想徹底貫徹主的命令:「愛你的鄰舍如同自己」。 教會在那地方所能對鄰舍做出最簡單的愛,就是把自己的招牌縮小,讓 別人的招牌放大。

加爾文曾注釋這段經文:「上帝把我們彼此連結起來,以致沒有人 能不去順服的行為。凡有愛心流露之處,就有彼此順服的念頭。甚至君 王首長,也不例外,因為他們在治理國家時,應以服事百姓為目的。因 此,保羅勸勉眾人,要彼此順服。但,順服別人的心,是與我們的本性 相違背,所以保羅提醒我們,要敬畏基督,只有祂能馴服我們的頑強, 叫我們不致拒絕順服之軛,克制我們的傲慢,叫我們不以服事鄰舍為 耻。敬畏基督可當作主動口氣解釋,意思是:因為我們敬畏基督,所以 應當服事鄰舍,或是用被動口氣解釋,意思是,一個虔誠的人在基督統 治之下,應該充滿敬畏之心,無論什麼解釋,都沒有什麼分別。」這正 是要成為上帝的兒女重要的提醒,因為若我們記得:「因為知道,他們 和你們同有一位主在天上;他並不偏待人。」(弗6:9)那麼,不論我們 在世上是什麼身份,都不要緊,因為我們同有一位不偏待人的主。

基督徒相信,只有上帝才是生命的導演,發生在生命中的每一個經 歷,每一段關係,都只是神手中工作一小章。願我們在最親密的關係 中,學會彼此順服,不是因為身份地位,也不是因社會觀點,而是因為 基督,因為愛,使我們甘心彼此順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