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基督長老教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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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12 陳克安牧師 - 不可偷盜 - 我所擁有的已經足夠
經文:申命記5:19
題目:不可偷盜/我所擁有的已經足夠
前言:第八條誡命看起來似乎跟第十誡一模一樣,不過,聖經學者認為第八誡最初指的是「人口買賣」的問題,這一條誡命是在保護以色列人免遭那些想要跟他們『交易」的人的剝削。換句話說,第八條誡命主要是用來對抗那些有權力、靠別人、獲利致富的人。
舊約時代的以色列,一個窮困潦倒、負債累累的人將自己賣給他的債主當奴隸的事是可能發生的。但是上帝正是要保護這些陷入經濟困境,而必須去當奴隸、為某個人服事的人。上帝對這些人說:「如果有以色列同胞,無論男女,賣身作你們的奴隸,已服事你們六年,到了第七年,你們必須釋放他,讓他自由。你們釋放他時,不可讓他空手出去。你們要慷概地把上主賜給你們的羊、五榖、酒等給他。你們要記住,你們曾在埃及作過奴隸;上主―你們的上帝釋放了你們,所以我今天這樣命令你們。」(申命記15:12-15) 上帝不要富人剝削做為奴隸的窮人,人類的自由是耶和華關心的事。畢竟他自己還將在埃及為奴的以色列民族帶領出來,使每個人能夠自由地生活。
一、檢視我是不是一個誠實的人
不可偷盜這一條誡命,首先要我們反省是不是一個誠實的人。主說:「盜賊來,無非要偷竊,殺害,毀壞;我來了,是要叫羊得生命,並且得的更豐盛。」(約10:10)主耶穌在這裡做了一個對比,魔鬼的工作就是偷竊、殺害和毀壞,而上帝的工作是給祂的子民帶來豐盛的生命。注意一個盜賊並不僅僅停留在偷竊上,而是更進一步地要殺害和毀壞。往往人沒有意識到,我們認為看似很小的事情,可能導致更大的事件,最終成為一個賊。
我們必須檢查自己的生活,看看是否向偷竊或欺騙屈服而辱沒了上帝的名。這裡是一個小的清單,從這些事情可以辨別出來我們是如何盜竊的:
- 從餐館拿走鹽和胡椒的瓶子;從酒店和汽車旅館拿走毛巾。
- 櫃檯結賬時故意給人少找零錢。
- 按重量銷售時,使用不平衡的天平。
- 作部分時間的工卻得全天的工資,你從你的老闆偷竊了時間。
- 向人徵收過高的借款利息(高利貸)。
- 在學校考試作弊,而你不勞而獲竊取了合格。
- 銷售過期的商品,然後重新貼上新的日期。
- 向任何人(朋友或機構)借錢而不償還。
現今我們的世界在每個層面都充滿了盜賊,有些詐騙集團已經熟練成為一種說謊言的藝術家和演說家 ,每天都在設計與引誘人們把錢拿出來,他們特別針對老人和婦女,並已經掠奪了他們的終生積蓄 (我在總會事務所工作的時候,有一位我的助理,有一天她接到一通自稱從郵局打來的電話,在短短3-4小時,被詐騙集團騙走了40萬之多,這是她人生中第一次經歷詐騙集團,非常驚人!)
森透匡(Mori Yukimasa)日本退休警部,負責打擊智慧與經濟犯罪,長達27年。根據他的經驗,以下幾種類型的人最容易受騙。
- 覺得自己「不會被騙」的人被騙的人每次到警局報案都會說:「我一直以為自己不會被騙。」他認為這正是人被騙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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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之起舞的人
人都有欲望。詐騙犯就是以話術滿足你的欲望。有些人會被詐騙犯的話吸引,以為自己的欲望可以獲得滿足,遨遊在夢想的世界裡。 -
個性優柔寡斷的人
簡單來說,被騙的人個性通常「優柔寡斷」。該往右走還是往左走?不知所措的結果就是無法下決心,而將決定權交給別人。 -
學習意識低下的人
許多因為詐騙集團偽裝熟人而被騙的高齡女性向警方報警時會說:「其實我之前就被騙過一次,這次已經是第二次了......」,讓人不禁訝異「已經被騙一次還被騙第二次」! -
朋友很少的人
容易被騙或聽到好賺的機會就上鉤的人,通常缺一樣東西。身邊缺乏可以商量事情的人,只能依靠自己的判斷做決定才會受騙。詐騙犯的說法通常是「千萬不要告訴別人喔」、「這件事是祕密」。
二、神喜悅人活在有安全感的生存環境
即使第八條誡命原本只是針對「人口買賣」的問題,但它也適用於特殊狀況的偷竊行為。偷竊的意思是:偷走別人的所有物。當以色列人還過著遊牧生活的時候,侵佔別人財產的行為是沒辦法存活的。直到今天,貝都因人住在冬季帳篷裡仍是不鎖門。他們知道,沒有人偷他們的東西。每一個貝都因人都知道,只有當每個人的財産被視為神聖、不可侵犯,人才能在沙漠中生存下去。不可偷竊的禁令決定性的因素,是人跟人之間的信任。當信任瓦解,當我總是預設有人會來侵佔我的財產,我就會需要保全系統、保全公司、刺鐵絲網圍簾、鐵窗鐵門、看門狗來保護我所擁有的東西。
「Dieb」(小偷)這個德文字是從「蹲伏、隱藏」衍生出來的。小偷總是暗地裡偷東西,躲起來等待適當的時機,直到確定沒有人看到他為止。「stehlen」(偷竊)這個字也是指那個暗地裡「偷偷地」將東西拿走的人。當有人在某個地方偷了另一個人的東西,那個人在這個地方就不會再有家的感覺,破壞那種歸屬的感覺,而會覺得自己時時受到威脅,感到害怕。
上帝不希望人與人之間繼續猜疑下去,祂想要保護人類不受暗地偷竊行為的侵擾,使人彼此之間能互相信任。不過經驗顯示,這條誡命看不出對人有什麼遏阻的作用。當它日漸失去影響力時,要建立充滿信任的關係就會變得困難許多。
以上所發生的偷竊,部分因素是與貧窮有直接的關聯,貧窮會驅使人心產生偷竊,這是很有可能發生的,因此,聖經教導我們解決偷竊的行動就是要消除貧窮,消除貧窮的方法之一是「分享」。
三、我所擁有的已經足夠 ― 過一個分享的生活
不可偷竊的屬靈意義是教導我們過一個樂意分享的生活,減少這世上貧窮的問題。耶穌跟一個年輕財主的對話中,他引用了第八條誡命的話。當這個年輕人告訴他說,他已經遵守了這個誡命和其他所有的誡命時,耶穌回答他:「你還缺少一件。去賣掉你所有的產業,把錢捐給窮人,你就會有財富積存在天上;然後來跟從我。」(路18:22) 路加福音記載了耶穌一再地對這個年輕人提出挑戰,將他的財物分享給窮人。這是耶穌對第八條誡命的回答,是一個最符合現實意義的答案了。一個心繫著自己的財物,只想將他人財物佔為己有的人,無法理解耶穌的想法。耶穌要求有財產的人要跟窮人站在一起,只有這樣的人才能真正跟從他。
我們以積極正面的話語來回應第八條誡命:
我對我所擁有的心懷感謝,滿足於上帝所賜給我的一切,我不用覬覦別人所有的。因為我所擁有的已經足夠。我滿足於我所擁有的一切,那使我覺得輕鬆愉快。知足常樂的態度會創造出和平和信任的氛圍。我不用去羨慕嫉妒別人,而是對我所擁有的,對我所努力賺來的,對我從上帝那裡得來的,感到歡喜快樂。
四、當誠實努力作工
我們有三種方式來獲取物資:自己生產,通過與他人(貿易或禮物)自願交換商品和服務,或者剝奪他人財產。偷盜是拿了屬於他人的東西然後跑掉,是最明顯的剝奪方式。剝奪他人的財產也發生在更大更復雜的規模上,比如一家公司欺騙客戶,或政府對其公民徵收毀滅性的高額。第八條誡命告訴我們,當個人、犯罪團夥、企業或政府侵犯財產權而不受懲罰時,任何社會都不可能安全與繁榮。
因貧窮而偷竊可以嗎?
作家塞繆爾·約翰遜說:「貧窮是人類快樂的大敵,它不但奪去人的自由,許多美德也因貧窮變得不切實際,要表現其他美德更是難之又難。」有人認為,人如果受到壓迫,或是生活貧困,偷竊是情有可原的。例如14世紀英國一些關於羅賓漢的著名傳奇故事,他專門劫富濟貧,多個世紀以來一直被人視為英雄。不可否認,今日許多人確實貧無立足之地。世界銀行發表最新報告指出,全球每日以少於1.9美元生活的貧窮人口約6.55億,相當於全球人口約9%,為歷史有紀錄以來最低。貧富不均的情形叫好些人感到憤懣不平。為了糊口,他們只好不擇手段,甚至鋌而走險,盜竊別人的財物。
可是,聖經明確地譴責人偷竊。十誡中的第八條就這樣說:「不可偷盜。」(出20:15)不過,許多人都覺得竊賊如果生計窘迫,偷竊是可以諒解的。這不禁令我們想到若干嚴肅的問題:因貧窮而偷竊真是對的嗎?如果他貧病交迫,孩子又嗷嗷待哺,那又怎樣?耶和華上帝會容許他這樣做嗎?
上帝怎樣說?
我們在新約聖經看見主耶穌把天父的品格充分反映出來,他所立的榜樣可以幫助我們洞悉上帝的觀點。(約12:49)耶穌在地上生活的時候非常憐恤那些困苦的人。聖經指出,他「看見群眾,就憐憫他們」。(太9:36)不過祂在任何情況下,也沒有寬容偷竊的行為。以賽亞書61:8告訴我們,上帝「恨惡搶奪和不義」。使徒保羅清楚指出,竊賊絕不能繼承上帝的王國。所以上帝在這方面的立場是非常明確的。(林前6:10)
五、走出你的框架與自我限制
不要偷竊―這一條誡命,要求我們擴張自己的生活視野,不要活在自己的框架裡,以至於不敢面對失敗、挑戰、突破,與其花費心思在設計規劃如何偷竊,不如認真努力工作。美國生命教會主任牧師克雷格.葛洛契爾(Craig Groeschel)在他的著作《神聖的決定:走入神心意的七種決策力》中強調:「你明天會述說怎樣的故事,取決於你今天所做的決定。」你需要做7件事開始超前部屬:
1.你需要開始做的一件事是什麼?
今日的一個小決定,能改變你的將來,不見得要等很久以後,生命才會經歷改變。神會希望你述說怎樣的故事?神希望你尋求什麼?把這兩個問題的答案寫下來。
接下來,要從哪裡開始著手?你需要開始操練哪一項紀律,才能朝著神希望你走的方向前進?你可能很想挑出三、四件甚至十件事,但是不要,一件事就好。若超過一件事,你很可能一件也做不到;但只挑一件事情做,絕對可以開始寫出「故事」。
2.你需要立刻停止的一件事是什麼?
用「快轉」的方式看一下你的經歷,若明年繼續某些選擇或習慣,例如,你繼續暴飲暴食,繼續忽視身體的警訊,繼續抽菸,繼續生活作息不規律,...最後會有什麼結局?你有可能,人生的最後二十年都在跟病魔纏鬥,這些都因你現在所做的決定而導致。小小的決定,日復一日,最終就可提前預防這些悲哀的結果。只要「停止做一件事」,就能使生命從谷底翻轉,成為一個榮耀神的見證。
3.你需要在什麼事上堅持留下來?
人生難免會遇到一些困境,讓你想轉身離開,畢竟放棄可比堅持容易多了。但仔細思考,神希望你去尋求什麼?祂希望你留在哪裡?好叫你日後能述說祂要你說的見證故事?
也許祂希望你的故事述說著:「我被教會的某人中傷,真的傷得很重。但是,靠著神幫助,我能夠照基督為我做的,做在他們身上,饒恕他們。今天我們有這樣深入的屬靈關係,都是因為十年前的我根本不覺得會發生的事。想當初如果離開,的確容易得多,但因為我留下來,所以今天我的生命變得不一樣!」有時候,最美好的信心行動就是忠心。
4.你需要勇敢跨入什麼新的事?
你將遇上新事或不一樣的事,也許現在還看不出什麼苗頭,但你無法迴避改變和冒險。神正在呼召你冒險進入哪個新領域呢?就像聖經裡的亞伯拉罕一樣,神可能希望你去做一件不一樣的事,可是你得離開這裡,才能去到那裡。若你沒有憑信心走出去,反讓「懼怕」把你封住,就不會知道,你錯過了什麼祝福。神正在呼召你去哪裡?祂要你去帶領別人的靈命成長嗎?或者要你開始一個新的事工?一個新的事業?如果不去試,永遠不會知道結果。
5.你可以去服事哪些人?
每個人都有那麼一點自我中心,自私是人的天性,但神創造我們,是要我們服事的。當我們付出的時候,就會發現:付出自己才能夠找回自己。當我們服務他人時,其實是在服事神。值得回憶的故事,必定是你如何幫助別人,如何帶來改變,如何帶給某人祝福。在你選擇服事他人、以別人的需要為優先的時刻,就決定了你明天將述說哪一種故事。有哪些方式可以服事同社群中的人、服事你的教會?還有哪個地方(或哪些人)你感到神呼召你去服事?把你下一個服事目標寫在筆記或日記裡吧!
6.你正在和哪些人來往?
所羅門王寫道:「與智慧人同行的,必得智慧;和愚昧人作伴的,必受虧損。」(箴言13:20)如果你與明智人同行,你會更有智慧;如果你常跟敬虔的人在一起,你會跟神越親近。
但反過來就危險了,如果你常跟一群損友在一起,很有可能會做出愚蠢又危險的事情;假設你周圍都是消極、毫無動機的人,那你也可能漸漸變得沒有作為,不會做更多的事;假如你最要好的朋友時常輕慢上帝,很可能你也會逐漸遠離神。想一想,你是否有幾位使你變得更好、看見你潛力的朋友?他們能否幫助你信心成長?是否能在你不想聽的時候,仍然對你說真話?如果沒有,換一批新的人吧!找能使你變得更好的人,與他們連結。
7.你所信靠的是什麼?
我們都希望一切安好,但事實是,在這被罪玷汙的世界上,不會一直都是無病無災、天色常藍的日子。當遭遇患難時,我們還能相信神是良善的嗎?或許在此刻的人生季節,可能你仍然相信神,只是沒有完全信靠祂。無論何時你遭遇風暴、掙扎和考驗,都不要忘了,神會使用環境考驗來改變你。祂會將這些障礙轉化成祝福的工具。你什麼時候軟弱,祂就在什麼時候使你剛強。
六、神的心意是要拯救偷竊者,脫離謊言與虛假,活在真實裡
不可偷竊這一條誡命,是向世界宣告人需要神的恩典。尤其是對偷盜者來說,更是需要神的恩典。一位慣竊很可能是一位很孝順父母的孩子。只是他對於因為偷竊而損害他人的財物,刻意不去反省不去憐憫受害者的處境,這是一種自我欺騙與矛盾的心理行為。
習慣偷盜者的心理狀態其實是很混亂的,不真實的。偷竊者往往誤導自己去相信不同於事實的原貌,例如他們有一種錯誤的觀點,誤以為別人反正不缺,偷一些東西對這些有錢人沒有甚麼損失。真相是:神所關心是我們這個人是否心靈是完整的,更甚於你是不是貧窮。神不喜歡我們用自己的方式去理解真理的途徑,改變成另一種不同於正常的世界樣貌,而非根基於事實而可靠的世界觀,他所活的世界其實是被謊言塑造的,那個世界是他想像世界。
謊言是設計來毀壞我們對現實的理解。一個人活在其他人進不來的世界,甚至連本人都不真正住在那裡面。因此,就謊言者本人而言,他等於是被阻擋在真實經驗的世界大門之外,並被隔離在一個其他人都找不到途徑去追隨的幻覺領域內。
當代詩人亞卓安.芮曲(Adrienne Rich),在她所寫的一本書《謊言、秘密與沉默》),她觀察到「說謊者過著一種寂寞難言的生活」。寂寞使人難以述說,正因為說謊者無法在不揭露自己說謊的情況下,洩露自己是寂寞的——沒有任何人與他同在他所捏造的世界裡。他藏起自己的想法,別人也沒辦法與他有真心的互動,他無法開放自己與人有親密的基本模式:那種存在於「被人瞭解、被人關心、被人惦記」之中的親密感。這種活在謊言底下的日子,當然是一種寂寞的生活。這讓我們聯想到新約撒該的人生。有人形容,耶穌出現在耶利哥的那一天,撒該站在他面前的耶穌,就像一面鏡子,讓撒該一生中第一次,看見真正的自己。耶穌和眾聖徒,也都是我們的鏡子,幫助我們看見,我們可以成為什麼樣的人。
撒該心中懷著強烈的渴望,他想看這位行了許多偉大神蹟的耶穌到底是誰?這種奇特的渴求,許多時候也會臨到我們。那是一種呼喚,隱秘地、溫柔地,來自神的呼喚。彷彿我們聽見了某個聲音,這聲音駐留心中盤旋不去。這是耶穌的呼喚,溫和地、有禮地。這就是為何撒該心中浮現了如此的渴望。但從另一方面來說,在撒該地內心也聽見另一個阻擋他的聲音:「你?就憑你?也想見耶穌?你這個惡賊!」
當我們遇見耶穌,上述這種自我審判和論斷,並非來自耶穌,祂並不會論斷我們。耶穌不會置我們於法庭中以律法來批判我們(除了自以為義的法利賽人)。耶穌僅僅只是臨在,在耶穌的臨在之中,在祂的祈禱之中,每個人都會看見真實的自己。我們必須了解,聖經提醒我們:「認識自己」。但我們也知道,我們無法單單靠著自己來認識自己。如果我們從人性的觀點來尋找自己,我們只會看見一個非常醜陋的自我形象。我們只能在神的光照,聖靈的啟事中,發現我們自己的真相。
所以我們傳福音領人歸主,其中有一個重要意義,是叫人脫離活在謊言、寂寞的假象中,脫離以物質為中心的價值觀。我們不用去以偷盜別人的東西來滿足擁有的慾望,這反而使我們陷入混亂的處境。我們需要的是主耶穌自己,讓主來滿足你,也只有主能滿足你,有主就夠了!
【小組討論題目】
1.請分享你/妳滿足現在的生活嗎?如果還需要甚麼,那會是甚麼?為什麼?
2.根據克雷格牧師所寫的書―神聖的決定,請檢視一下自己的生活是否正陷入在一個框架裡,讓你/妳難以走出自我的框架裡,其中最大的原因是甚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