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基督長老教會

中壢教會

主任牧師 : 陳克安 |青年牧師: 洪以琳
電話:(03)422-4354 & (03)4222425 (03)427-1863 
網址:www.chunglipc.org 地址:桃園市中壢區中平路124號
傳真:(03)425-3291 
EMAIL: chungli.pc@msa.hinet.net

20221106 陳克安牧師 - 耶穌比宗教偉大

經文:馬可福音6:1-13
題目:耶穌比宗教偉大

一、僵化的宗教,不能引領人見到真神

這一段經文記載了二件事,一件是耶穌回到自己的家鄉,在安息日進入會堂教導人。另一件是主差派12位門徒二個二個出去傳道和趕鬼。會堂的建立,是在猶太人被擄到巴比倫的期間開始的。根據《猶太百科全書》解釋:「這些被擄到國外的人失去聖殿,他們處於痛苦之中,很需要安慰,所以他們會在安息日的時候聚集起來,朗讀經文。」猶太人重獲自由後,依舊在安息日聚在一起禱告和朗讀經文。他們在哪裡定居,就在哪裡設立會堂。

第一世紀時,在地中海沿岸、中東和以色列境內已有不少會堂,猶太人將這些會堂視為宗教集會和社交活動的中心。在使徒行傳中保羅也像耶穌一樣,經常在會堂教導人。耶穌開始傳道在一段日子之後,這次他回到自己的家鄉拿撒勒,在安息日到會堂裏教導人。他的同鄉都認識他,但他們面對耶穌的教訓感到「驚奇」(2節;馬1:21-22)。所「驚奇」的是「這人」(以負面的稱呼)從那裏得到這些本領:「所賜給他的是甚麼智慧?他手所做的是何等的異能呢?」再想到耶穌的家底,便不禁問:「這不是那木匠嗎?不是馬利亞的兒子雅各、約西、猶大、西門的長兄嗎?他妹妹們不也是在我們這裏嗎?」而這些疑問最終導致他們開始「厭棄他」(2-3節)。

「厭棄」原文解作「一塊使人跌倒的石頭」,這裏引伸為一種不能跨越自己的成見(prejudgments),導致他們不能接納耶穌和他的教訓。「成見」使他們不能再把耶穌當為自己的同鄉,更不能接受耶穌是一位受人尊敬的拉比─他極其量是一位木匠而已。耶穌見他們厭棄他,也詫異他們不信,只好簡單地回應他們,說:「先知除在本鄉、本族和自己的家之外,沒有不被尊敬的。」耶穌最後選擇了離開拿撒勒,而自此以後,馬可福音再沒有記載耶穌回到自己的家鄉,也再沒有到會堂裏教導人,只在戶外地方和某些人家裏傳講福音。

自從猶太人從巴比倫被擄之地歸回耶路撒冷之後,他們建立了會堂的文化,在會堂裡有專門負責講解律法的拉比。但是久而久之,會堂所形成的宗教文化,已經不能讓人遇見上帝,而是漸漸形成冷漠與成見的宗教生活,這種教會文化讓人很難領會到神的愛與接納。

美國年輕作家傑弗森 貝斯齊所寫的一本書―「我熱愛耶穌,為什麼卻討厭宗教?」裡面有一段話說: 我的朋友之所以沒辦法把耶穌和宗教分開,是因為他們並不是從聖經裡認識耶穌,而是從基督教來認識祂。

其他宗教的焦點都是人類的義―人該做甚麼、又有多好;但真正的基督宗教,焦點卻在於耶穌的義―祂做了甚麼、又有多好。

其他宗教談的是:「為了與神同在,你要這樣做那樣做。」

耶穌卻在世上說:「為了讓你們與神同在,我白白為你們做了這些。」

宗教講的是你該做甚麼,耶穌說的是祂都做好了。

宗教談的是人如何追尋神,耶穌談的是神在找尋人。

宗教講的是藉著德行追尋神,耶穌講的是神不管我們的德行,就是要找尋人。

宗教人士為了自己的信仰殺人,追隨耶穌的人則為自己的信仰而死。

我們一生最大的敵人,就是我們內心的各種成見,以及由各種成見形成的各種生活習慣。

什麼是成見?成見就是人們腦子裡的早已存在的,對人、對事物或是對於某些思想表示贊同或反對的看法。

這種原有的看法,成為人們思想上的一種牽制力。由於它的存在,使人除了一種單純的觀點外,不能看到或注意到其他事物。

所謂成見,基本有幾種特質:

第一種成見的特質是「無實證的揣測」,又可稱為「預先判斷」。

指一個人在欠缺實證、調查,掌握充分論據之前,就「預先」做出自己的喜好、傾向或看法。

第二種成見的特質是「渲染主觀看法」。又可稱為「認知偏誤」。

通過極為單薄的經驗,或者不具有足夠代表性的事實,就做出對群體以偏概全的解釋。

第三種成見的特質是「選擇性接受」。又可稱為「確認偏誤」。當我們有了一個看法,即使我們知道自己的看法過於片面,仍選擇性地接受對我們有利的解釋,而忽略、排除那些反對我們的證據甚至反對者。例如,民主制度一定比較好。

簡言之,成見是一種極為主觀,缺乏客觀實證的個人見解,並且將這種見解擴大解釋為普遍事實,作為價值衡量的標準。成見會影響個人對於他人的認知,會影響人與人之間的關係,是各種社會矛盾以及民族矛盾的根源。

放下成見的方法

第一種方法,在資訊沒有十分確認之前,要謹慎發出判斷。例如論述這個國家的人怎麼樣,而你卻不曾拜訪過這個國家;批評這個族群的人怎麼樣,你卻不認識這個族群的任何一個人。類似這種的說法很容易形成成見。

第二種方法,不要被外在的標籤迷惑。科學家費曼的父親是一個賣制服的商人,他從小就教育費曼不要太信任人家身上穿的制服或嘴中說的行話。教皇不過是穿制服的普通人,不要被你看到的外在標籤所迷惑。眼見不一定為真。今天自媒體泛濫,大量信息都是轉述的,我們隨意下判斷,往往就是誤判。

第三種方法,不要迷信任何觀點,哪怕是自己再欣賞的觀點,也要保持警惕。對於某一個觀點或理論迷信,以為是千古不變的真理。否定這個觀點,就會贊成另一個觀點。

第四種方法,不要困在某一個環境裡,要跳出來。還記得主耶穌平靜風浪的故事嗎?在船上那些門徒,他們信耶穌的嗎?應該信啦!他們在翻起風浪,船灌滿了水時做了什麼?他們找耶穌!找耶穌做什麼?叫耶穌幫忙清除船上的積水囉!耶穌卻行了神蹟斥責風浪,使風浪停止。不過門徒反問:「這到底是誰?」耶穌下船到了格拉森人的地區,在那裡他幫一個被一群鬼附身的人趕了鬼,鬼知道祂是「至高神的兒子耶穌」。不過,最親近主耶穌的門徒不知道。

耶穌離開格拉森地區後,醫好了管會當葉魯的十二歲的女兒和患經血不止十二年的女人。之後「耶穌離開那地方,回到自己的家鄉」 。耶穌在加利利地區附近鄉村傳道,行神蹟,這時已經過一段時間。雖然,祂本來是木匠,返回家鄉,他的鄉里也讓他在會堂裡講道。

主耶穌返到家鄉,就像在各地鄉鎮傳福音時一樣,安息日,耶穌就會到會堂去參加聚會。當他回到家鄉時,祂被邀請到會堂去講道,這未必是因為祂的名聲早已經傳遍了整個巴勒斯坦地區,只是因為會堂的慣例都會邀請不同的拉比講道,所以會堂的負責人邀請他在崇拜時講道,這是很合理很正常的。

當主耶穌的講道之後,讓家鄉的鄉親聽了之後,大感驚訝,因為他們從來沒有聽過這麼精闢的信息,馬可福音一21-22:「他們到了迦百農,耶穌就在安息日進了會堂教導人。們對他的教導感到很驚奇,因為他教導他們正像有權柄的人,不像文士。」主耶穌講的信息跟經學教師所傳講的不一樣,祂所講的很有權威。祂的權威來自上帝。不過,大家沒有因為主耶穌所講的道有權威而順服。他們反而在議論紛紛,他們不明白究竟主耶穌從哪裡得著這種權威?祂哪來這本事呢?所賜給祂的是甚麼智慧?祂手所做的是何等的異能呢?

第3節告訴我們,主耶穌的鄉里並沒有因為聽到主耶穌的宣講而悔改相信。相反的,他們是「厭棄」基督。這就像在格拉森地區的人,他們看到主耶穌行奇妙神蹟,醫治一位被許多邪靈附身的人之後,不是留耶穌基督在他們當中,而是要求耶穌離開他們。他們為甚麼會有這樣的反應?就算不喜歡耶穌所傳講的信息,也應該看見他所行醫治的神蹟,使他們對耶穌心存感恩,不是嗎?

一般人並不是想要聽上帝的信息,所以就算看見了神蹟也不會相信。因為一般人對自己身上發的事看成比天更大,對於不是發生在自己身上的事,總覺得與自己無關。聽到為主獻身的道,多數都有點怕,背十架受苦犧牲,對一般人來說都是很不切實際的。主耶穌家鄉的人,也沒有因為祂的信息而悔改,他們反而用相當鄙視的語氣。他們認為自己很清楚這個耶穌。他們認為耶穌並沒有甚麼了不起。故鄉的人為何會厭棄耶穌?

a.熟悉產生輕視:拿撒勒人聽了耶穌的教導,並他所行的神蹟,就甚希奇。但那起初的希奇,很快就被他們對耶穌的熟悉感所消滅,以輕視來代替。

b.厭棄的心理作用:輕視和厭棄,是一種變相的自我抬高。因為不能忍受過去和自己同等、甚至比自己低等的人,成為高於自己、受人尊敬的先知,於是就找出理由來輕視他,說:「這不是那木匠麼?」拿撒勒人不能忍受「那個木匠」成為先知,對他們自高的心理,這是一種打擊。

我們應當珍惜神的恩典。一個好的基督徒應當有超越自我的能力,脫離卑賤的心理,代之以高貴的情操。神若在教會興起弟兄姊妹,那是神給教會的祝福,我們應當珍惜。切莫因為「拿撒勒人心理」作祟而厭棄自己人,辜負了神的恩典。信徒對於神所興起的人,應當以神所賦予的新身分、新地位來愛他和尊敬他,這才是蒙福之道!

第4節:「先知除了在本鄉、本族和自己的家之外,沒有不被尊敬的。」先知在外地傳講信息,行神蹟等,都會令人感到驚訝,但在自己鄉親、族人的面前,常常被忽略。第5至6節說主耶穌在家鄉,並沒有行甚麼神蹟,只醫治好幾個病人後,就離開。

主耶穌不會無緣無故行神蹟,祂的神蹟其實是為了顯明神的愛與憐憫,聖經裡說那是一個記號,一種行動語言。對主耶穌有懷疑的人,例如法利賽人,主耶穌不會讓他們看見神蹟,因為給了他們看,他們也不會信。主耶穌感嘆先知在本地不受尊敬,並詫異同鄉的不信,於是沒有行什麼異能奇事,就到周圍鄉村繼續教訓人了。

我們若有機會站在台上講道,看到台下的人有這樣的反應時,我們可以體會為什麼耶穌不能行「異能」,因為「異能」不能用來吸引不信的人信靠他。異能、神蹟是給那些信的人當證據、領受上帝恩典的記號。在一個不信的環境中,耶穌行了神蹟出來都不會有用,因為不信的人可能想要耶穌做一個江湖術士、神醫,來醫治便好了。若有人因著異能、神蹟而信,而不是因為上帝的道而信,這種信不是真正的信仰。

主耶穌在家鄉遇到的經驗,對今天的教會來說也是一件非常重要的啟示。當我們聽道時,我們怎樣看宣講者呢?是看他的學歷、身家背景嗎?或是注意他的獻身的使命?是要聽他的口才或者台風嗎?還是要聽他是否有把上帝的話語忠實地傳遞出來?真的有人說要看宣講者的台風才聽得入耳,這是怎樣的信徒呢!?

鄧紹光博士發表了一篇文章:「聽道是一種事奉」。文中這樣說:「每個主日我們基督徒都參加崇拜,在崇拜中聽道。因為是在崇拜之中聽道,所以自然應該以謙卑崇敬之心來到上帝面前聆聽、領受祂對我們發出的話語。崇拜規定了我們聽道的態度。因為聆聽的並不是一般的話語,而是上帝對我們要說的話語,所以我們就得謹慎自己的腳步與態度。「聽」應該是「敬聽」,恭敬地聆聽上帝那針對我全副生命的拯救恩言。這不只是指到聽道的那一刻,更是涉及聽道前的預備。當上帝尚未發出言語,我是以怎樣的生命狀態來迎接祂的恩言呢?

我是深感自己的生命需要被審判也需要被拯救,以敬畏之心來迎接祂要向我發出的兩刃利劍?還是帶著一種信仰知識的傲慢,來看看跟著上帝要對我所說的話有多合我心,多滿我意?究竟是我們來事奉上帝,還是上帝來事奉我們;究竟我們來是被上帝的話語審判,還是我們來是要審判上帝的話語。

只有敬畏、謙卑、倒空的生命才能聽到祂就近的腳步。一切的傲慢包括信仰知識的傲慢,都不過是自設的障礙,堵塞聆聽上帝話語的心.........」。

二、人比宗教更重要

耶穌離開自己的家鄉拿撒勒後,便叫了門徒來,差遣他們兩個兩個出去傳道與醫治,「賜給他們權柄,制伏污靈。」這是馬可刻意強調耶穌的權柄,而且他用上「賜給」這個動詞時,是有重要的含意。因為這個動詞的原文 edidou 是用上「未完成」時態,表示這是曾經發生的事,如今還在發生,就是昔日耶穌「賜給」門徒權柄,今天仍然「賜給」我們作主門徒的人,從來沒有停止過。edidou 正清楚地表達了耶穌是權柄的擁有者和賜予者。可是耶穌家鄉的人不願意接受這個事實,而門徒卻得到耶穌賜下的權柄,被差遣出去,做耶穌吩咐他們要做的工作:他們要兩個兩個出去,藉所賜予的權柄制伏污靈。

我們在這裡看見馬可福音的編輯者,在這裡做一個非常明顯的區分。會堂的信徒是過著一種穩定又自我為中心的宗教生活,但沒有實際的行動力。但從第七節開始所描述的是主耶穌來到世上積極在做的事。差遣門徒向四處傳講福音。一個景象是人坐著等著人來服事,還要受人的評論;一個景象是一群人被呼召成為主的門徒,擁有主的權柄,去傳揚主的信息。這種對照也顯示今天教會的光景與信徒的信仰光景,我們究竟只是保持一種很敬虔宗教生活,但卻沒有實踐力的門徒生活;或者我們願意被主差遣到各地去為主作見證與醫治傷痛的人。

畸形的信仰

有一次我聽一位信徒說:「我從來沒有傳過福音。」這令我大惑不解:一個人做了幾十年的基督徒,卻從來沒有傳過福音,這像話嗎?雖然不像話,但卻不稀奇,因為大家都一樣,所以也就見怪不怪了。許多教會因為原則錯誤,只要求信徒聚會捐款,卻不要求他們事奉,培養出許多「只會聽道,不會行道」的基督徒。這些人的觀念是:我來教會,耶穌愛我;我來聽道,耶穌愛我;我來團契,耶穌愛我;我來奉獻,耶穌愛我。至於傳福音、宣教、事奉主、教導聖經等,他們認為那是少數人的事,是傳道人的事。這種畸形的信仰看不到門徒在跟從耶穌,也看不到教會在「各盡其職」。他們看不到聖經裡的耶穌,只看到自己幻想出來的耶穌。

行動的必要:聖經強調行動的必要:「你們要行道,不要單單聽道,自己欺哄自己。」(雅1:22)又說:「各盡其職,建立基督的身體」,「百節各按各職,照著各體的功用,彼此相助」(弗4:12,16)。在本質上,基督信仰是一個「知行合一」的體系,不但要明白真理,更要實踐真理。不但要聽道,更要行道。這一點從耶穌的榜樣就可看出:耶穌叫了十二門徒來,差遣他們兩個兩個的出去,要他們接受實地的操練。耶穌不是在一間教室裡對門徒灌輸真理,而是帶他們走遍各城各鄉,邊走邊學。不但如此,耶穌還打發他們出去,在自己不在場的情況之下,讓他們學習獨立作業。

打發他們出去:這是健康的教會必須做到的事,其中包括兩件事:

第一,傳道與聽道。「道」是神的話,不是人的話。一方面牧師必須傳道,不但在台上傳講聖經,並且教導聖經;另一方面信徒必須聽道,能夠吃乾糧,願意聽聖經,不做「必須吃奶,不能吃乾糧的人。」(來5:12)

第二,行道。無論是外出宣教,還是在教會事奉,要給弟兄姊妹事奉的機會。瞭解我們教會的人都知道,這間教會的平信徒事奉很強。無論是領崇拜、教主日學、領團契、飲食、交通、各項支援工作、甚至講道,都有人在做。參與事奉的弟兄姊妹有許多是「科班出身」,從最基本的事奉一路做起。好比說,做招待。先練習服裝整齊,準時到位,培養對崇拜的尊重。有許多人都是在實際的事奉中,經歷到主的同在和靈命的成長。

耶穌的差派門徒有一個原則是「兩個兩個的出去」,不可單獨行動,必須有夥伴,並且要有團隊的意識。事奉的道路上必須有人與你同行,彼此扶持。一個人會軟弱、會跌倒,兩個人可以彼此照顧。「兩個」是在「十二個」之內,小單位是在大團隊之中。事奉主的人不能有個人英雄主義,追求自己的榮耀。為何要兩個兩個出去?最簡單直接的答案就是耶穌要他們在傳道的日子裏不會感到孤單和無助,可以彼此幫助、發揮群策力,互相勉勵,並曉得任何成就都不是因為個人有甚麼獨到之處。還有的是出於作見證的需要,因為依猶太人的傳統,至少要有兩個人所作的見證才算有效(申命記 17:6; 19:15)。

其實馬可編輯者強調「傳道」(preaching)和「教導」(teaching) 的重要性。我們不難發現馬可每次記述耶穌的事蹟,總把傳道放在趕鬼治病之先,大使命如是,其他也如本章12-13 節所寫的:門徒領過耶穌的吩咐後,「就出去傳道,叫人悔改,又趕出許多的鬼,用油抹了許多病人,治好他們。」耶穌回到自己家鄉,到會堂裏去,也是為了教導人,就連他的同鄉也先問到耶穌教導人的智慧從何而來,之後才問耶穌那裏有何等的異能。這都反映出馬可福音十分希望信徒關心的是傳道和教導的使命。他沒有否定「制伏污靈」的事,因為耶穌也吩咐門徒這樣做,但只屬次要的,不能代替傳道和教導的事。而這又同時解釋為何耶穌要門徒兩人出去,就是不希望他們把「制伏污靈」等「靈恩」視為耶穌對某「個人」授予獨有的屬靈恩賜,免得他們過分地重視「個人」的屬靈權柄,把榮耀歸給自己。

三、回應主的命令

耶穌對門徒的「囑咐」原文有命令的意思,所以不應視為一種勸告或提醒,而是一份不能妥協的命令(command),並且是緊迫的。更重要的是他們傳道時所持守的態度,因為這些都會直接影響信息的認受性。耶穌的命令帶有幾個意義:

1.完全的信靠。

「不要帶食物和行囊,腰袋裏也不要帶錢,除了手杖以外,甚麼都不要帶;只要穿鞋子,也不要穿兩件內衣。」這是一份信靠的功課:他們不需掛心裝備是否足夠,應相信上帝必會供應。一切講求簡便,要有隨時動身的準備──傳道是迫切的,因為上帝國的信息帶有審判。

2.要一心一意(singleness of heart)。

耶穌要求門徒到任何地方去,只要有人接待他們,就住在那裏,不要心存僥倖,期望將有更好的、自己喜歡的,或較合適自己心意的地方,否則只會關心個人的欲望,而非上帝的旨意, 把傳道放在次要的位置上,還會令先願意接待他們的家庭失去應有的尊重。

3.做好隨時被人拒絕(rejection)的準備。

根據猶太人的習慣,凡從外邦的城鄉返回猶太人的地方,在進入猶太人境內前,都會把腳上的塵土跺下去,象徵自己是聖潔的選民,不被玷污。耶穌的建議並沒有如此激烈,他希望門徒先有心理準備,因為總會有人拒絕他們,但自己努力過,而別人還是拒絕,就不要再花時間在這地方了,只把腳上的塵土跺下去便是,表示自己都曾在這地方作過見證,只是被拒絕罷。如今要往別處繼續傳道,因為上帝國要來的日子近了,那有多餘時間留下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