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基督長老教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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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28 陳克安牧師 - 聖靈的差派
經文:使徒行傳1:8
題目:聖靈的差派
前言:基督徒跟非基督徒最不同的地方,是我們每一個基督徒身上都帶著一個使命,或者說是一個任務。如果說我活著是帶著一個使命活著,這代表著我是被一人或是被我的主人交代。而這一個使命必須完成,若沒有完成,我就失職了。首先要問我們基督徒被主交代的使命是甚麼?把主傳給我們的福音傳述給沒有聽過的人!就這麼簡單!但是我們卻感受到傳福音不是容易的事!
一、福音是什麼
首先,我們應該知道福音是什麼,這樣才明白為什麼要傳福音。
1. 福音就是基督耶穌
「福音」的意思就是佳音、好消息,而按著羅馬書開頭的話,這個好消息的內容不是別的,而是神的兒子基督耶穌。所以使徒行傳八章4至5節說:『那些分散的人就往各處去,傳神的話為福音。腓利下撒瑪利亞城去,向他們傳揚基督。』十一章20節也說:『他們到了安提阿,也向希利尼人講論,傳主耶穌為福音。』
2. 福音就是神永遠的生命
神差派自己來到世界上,到底要做什麼呢?約翰福音三章16節:『神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入祂的,不至滅亡,反得永遠的生命。』
神的救法不是直接叫你活到永遠,想死也死不掉。因為我們的生命很糟糕,永遠活著反而會很痛苦。神乃是給我們一個品質更好的生命,祂自己永遠的生命。有一天你的肉身生命會結束,但你得到的新生命,會帶你通往榮耀的永世。
3. 福音就是神的國
耶穌對眾人說:『我也必須向別城傳神的國為福音,因我奉差遣正是為此。』神的國是一個範圍,一個藉著耶穌死而復活,由神的生命形成的範圍。每一個國民都能夠脫離黑暗的權勢,接受神國的保護和管理,並且在其中享受權利,盡其義務,過著公義、和平並喜樂的生活。
4. 福音就是基督那測不透的豐富
當我們信入基督耶穌,我們不但進入神的國,也會成為生命共同體。這意思是說,基督是我們的頭,而我們是祂的身體,彼此連結在一起,共享一個生命的流通。 所以在身體裡,我們都可以享受供應,過一種滿足的生活,直到長大成熟,長成豐滿身材的度量。那時我們也要長大成為後嗣,合法繼承神的產業。
二、為什麼要傳福音
福音既然關係重大,又是神白白的恩典,所以基督徒必須與人分享;不但用口頭傳揚,也用他們的生活和工作使人信服。
根據聖經,我們可以把理由分為以下幾點:
1. 傳福音是主耶穌的命令
第一個理由很簡單,因為主耶穌要我們出去傳福音。主耶穌自己就是一個傳福音的人,在祂死而復活以後,更如此囑咐門徒:『祂又對他們說,你們往普天下去,向一切受造之物傳揚福音。』(馬可福音十六15節)
主耶穌說門徒要「往普天下去」,而且要向「一切受造之物」傳福音,所以基督徒必須主動出去,而不是等人自己跑來聽福音,我們每一位基督徒的生活邏輯都要圍繞在傳福音這件重大的使命;福音也不能只傳特定對象,而是好人壞人都傳,喜歡的討厭的都傳,因為我們不知道誰才是神所揀選的。
馬太福音廿八18至19節,主還向門徒保證:『......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都賜給我了。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
2. 傳福音是神的託付
傳福音不但是主的命令,使徒保羅也勸勉信徒:『但神怎樣驗中了我們,把福音託付我們,我們就照樣講,不是要討人喜歡,乃是要討那察驗我們心的神喜歡。』(帖前二章4節)
傳福音既然是神的託付,所以基督徒當然要傳福音,討神的喜歡。在哥林多前書九章16至17節,保羅甚至把話說得很重,說他傳福音是不得已的:『若不傳福音,我便有禍了。我若甘心作這事,就有賞賜;若不甘心,管家的職分卻已經託付我了。』
3. 傳福音是因為愛
除了命令和託付,基督徒樂意傳福音,還有更內在的原因。在馬太福音五章有一段非常美妙的話:『你們聽見有話說,「當愛你的鄰舍,恨你的仇敵。但是我告訴你們,要愛你們的仇敵,為那逼迫你們的禱告,你們就可以作你們諸天之上父的兒子;因為祂叫祂的日頭上升,照惡人,也照好人;降雨給義人,也給不義的人。......所以你們要完全,像你們的天父完全一樣。』
照著我們的本性,我們只能愛自己所愛和愛我們的人;能夠放過那些恨我們和我們恨的人,已經很了不起了,怎麼能夠去愛呢?然而使徒約翰告訴我們,我們愛,因為神先愛我們,使我們得到祂愛的生命。一個基督徒若是愛神,他們就會自然而然愛人,自然而然想把福音傳給人,而且這是沒有條件的,像母親愛孩子一樣沒有條件。
4. 傳福音是為了使人得自由
在路加福音四章18至19節,主耶穌引用舊約告訴加利利的鄉親:『主的靈在我身上,因為祂膏了我,叫我傳福音給貧窮的人,差遣我去宣揚被擄的得釋放,瞎眼的得復明,叫那受壓制的得自由,宣揚主悅納人的禧年。』
禧年是以色列人的大喜之年,每隔五十年才有一回;在這一年中,所有的以色列人都要得回產業和人身自由。所以宣揚禧年,乃是把好消息報給人們,讓他們被豁免、被釋放,從黑暗轉入光中,而這正是新約的福音。
羅馬書十章說:『然而人所未曾信入的,怎能呼求?所未曾聽見的,怎能信入?沒有傳道的,怎能聽見?若非奉差遣,怎能傳道?如經上所記:「傳福音報喜信的人,他們的腳蹤何等佳美!」』
5. 傳福音是為了救人
保羅為什麼要把傳福音說成「救人」呢?
這是由於始祖亞當、夏娃的墮落,使所有人也都成了罪人,裡面有罪性,外面有罪行,需要接受神的刑罰。但神開了一扇窗,要使人得到救恩,如同使徒行傳十三章38至39節說的:『所以諸位,弟兄們,你們當曉得,赦罪是藉這人傳給你們的。......靠這人,凡信的就都得稱義了。』
所以傳福音乃是給人機會信入基督,被神稱義,否則不順從福音的人就要永遠沉淪,離開主的面,並且離開祂力量的榮耀。
既然沒有得救是這麼的嚴重,就算屢次遭到拒絕,經常被擺臉色,很多基督徒仍然不以福音為恥,因為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信的人。如果他們真的放棄了,雖然自己得救了,在良心上卻說不過去。
6. 傳福音是為了讓基督再來
轉向活神只是一個開始,而不是結束。人類的世界是虛妄、黑暗而混亂的,到處滿了戰爭、飢荒和不義。但主耶穌應許祂還要再來,綑綁作怪的撒旦,把公義、和平帶到地上來。
關於這點,詩篇七十二篇有著很詩意的發表:『因為窮乏人呼求的時候,祂要搭救,沒有人幫助的窮苦人,祂也要搭救。祂要憐惜貧寒和窮乏的人,拯救窮乏人的性命。祂要救贖他們的性命脫離欺壓和強暴,他們的血在祂眼中看為寶貴。』
當大家都在注意世界末日什麼時候會來,會發生什麼大災難時,卻有一班基督徒注意到國度的福音若是不能傳遍天下,末期就不能來到,基督也不能回來,所以他們必須起來傳福音,傳國度的福音。
什麼是國度的福音呢?
簡單的說,就是不僅救恩帶給人,使人得著赦罪、稱義和生命,也把人帶進神國的管治之下。這個意思是說,福音不只給你一個地位和一個生命,也給你一種生活。如果有夠多的人聽見這樣的福音,過著這樣的生活,建造基督的身體,基督就能得到一塊踏腳石回來,結束這個苦難的世界。
7. 傳福音是為了得到屬天的賞賜
最後,傳福音也是為了得賞賜,但不是地上物質的賞賜。
在馬太福音二十五章,主耶穌自己設了一個比喻,說有一個人要往外國去,於是叫了奴僕來,把家業交給他們,按照各人的才幹給了五他連得銀子,二他連得銀子,一他連得銀子。前兩個拿去作買賣,另外賺了銀子。主人回來以後,誇獎他們是良善又忠信的:『我要把許多事派你管理,進來享受你主人的快樂。』但那領一他連得的去掘開地,把銀子埋藏了。主人罵他又惡又懶,把他扔到外面的黑暗裡。
這個比喻是指主耶穌回來以後,要看基督徒有沒有搶救靈魂,使國度(教會)得到擴充。如果有,就會得到豐厚的恩典,提早享受快樂;否則就會受到虧損,在千年國外頭先哀哭一千年。
三、被主差遣傳福音的身份
基督徒在傳福音這一件事上,常有一種內疚、責任、甚至羞恥。我們知道應該分享我的信仰,但是我們卻更熱衷於我們的生活需要。甚至被生活現實的問題給纏繞著。等到我們覺得可以為主傳福音的時候,我們才發現我們的身體已經不行了。
甚至我們發現我們認識主是那麼的少,我們經歷祂的恩典更是稀少,這叫我們難以對人開口訴說主耶穌的好消息,因為我們生命裡面沒有多少的好消息。種種因素導致我們不敢出去傳福音。
不過,我們只要現在開始有心為主傳福音,現在就可以開始傳福音。首先,傳福音的祕訣——是我們的身份(identity)。如果我們沒有意識到這一點,我們就會認為傳福音是一項由內疚驅動的任務,而不是與神喜樂親近的一部分。
核心原則
被差遣的身份來自三個核心原則,這些原則可以大大改變我們的生活方式,即使是在最平凡的日子裡也是如此。當我們相信這些聖經原則時,我們的家庭、鄰里、工作場所和更大的社區就會成為神差遣我們的地方,成為帶去祝福和宣揚福音的媒介。
A.神在不斷地工作,吸引人們歸向祂。
B.神使用人來引導他人歸向耶穌。
C.神不斷地呼召我們從事傳福音的工作。
我們知道,「神造萬物,各按其時成爲美好,又將永生安置在世人心裡。」所以人們會
考慮屬靈的事情(傳道書3:11)。我們知道聖靈會為耶穌作見證(約15:26)。最後,我們知道耶穌所說的使命在此刻仍在繼續,即「尋找拯救失喪的人」(路19:10)。
聖經說,聖靈會給我們力量成為上帝的見證人(徒1:8),上帝使用我們傳播有關耶穌的事情(林後2:14),上帝給我們一個事工就是帶領別人來到耶穌身邊(林後5:17-20),上帝揀選我們並分派我們結果子,完成善工(弗2:10)。這幾句經文,讓我們意識到神想用我們來帶領別人歸向耶穌。這就是我們的身份。這不僅僅是作為一個教授、醫生、妻子、母親或作家,更是活出一個被派遣的生命。
神不斷地呼召祂的跟隨者從事傳福音的工作——就在我們所在的地方—―這是我們在基督裡的身份的一部分。這不僅僅是要做事情,而是要成為某種人。我做基督徒,最根本的問題是要成為某種人。
蒙了差遣的人發展出豐富的「屬地神學」,因為他們知道神已經確定了他們生活的確切
地點和時間(使徒行傳17:26)。在我們的社區和工作場所,神派我們去告訴別人耶穌的事。 在你生活的自然所在之處,你住在哪裡、與誰交往,這都不是偶然的。
發生在你身上的事情也不是偶然的;也許神已經把你安置在那裡,讓你向別人講述耶穌。 實踐被差遣的生活作爲蒙了差遣的人,我們可以發展四種快樂的做法:注意到我們周圍的人(設定對象),特別為他們祈禱(代禱),採取信心的步驟讓別人參與有意義 的對話(關懷),並以真實和自然的方式分享我們的福音故事(見證)。
我們可以先列下我們可以接觸的人,並承諾為名單上的人做聖經中所說的禱告。我們可以像保羅在歌羅西書4:3-6中所做的那樣,禱告說「求神給我們開傳道的門,能以講基督的奧祕」。我們可以求神賜下啓示,讓他們認識耶穌(弗1:17-19);求神讓他們的眼睛離開沒有價值的東西(詩119:34-37),幫助他們「醒悟」(提後2:25-26);祈求上帝派遣其他人來幫助他們(太9:38)。
四、聖靈賜予被差派者有傳福音的能力
傳福音是參與一場屬靈的戰爭,因此我們必須擁有屬靈的武器,最大的武器是來自於聖靈的能力。主耶穌在升天之前,曾向門徒說:「我要將我父所應許的降在你們身上,你們要在城裏等候,直到你們領受從上頭來的能力。」(路24:49);保羅也說:「況且我們的軟弱有聖靈幫助,......」(羅八26)。聖靈是從上頭來的能力的根源,祂臨到誰的身上,就把能力賜給誰,幫助他的軟弱。那麼,聖靈所要賜與的能力,究竟是在那些方面的能力呢?
1.做見證的能力
「聖靈降臨在你們身上,你們就必得著能力;並要在耶路撒冷、猶太全地和撒瑪利亞,直到地極,作我的見證。」(徒一8)。
聖靈要賜人做見證的能力,這個事實可由五旬節前後的使徒的表現看出來。在五旬節前,他們不僅不敢為主做見證,甚至或不敢認主(太26:69-75),或棄主而逃(可10:50-52),或關門聚集(約20:19)等,顯得異常的膽怯。但在五旬節後,他們卻變得很勇敢,毫無畏懼的到處講論神的道,為從死裏復活的基督做見證(徒二24-36),雖然遭受恐嚇和逼迫,也全不介意(徒4:18-20),甚至以配為主的名受辱而喜樂了(徒5:40-41)。「你們若為基督的名受辱罵,便是有福的;因為神榮耀的靈,常住在你們身上。」(彼前四14)。
2.行神蹟的能力
主耶穌在世之時,曾顯出許多驚人的神蹟奇事,就是:瞎子看見、瘸子行走、長大痲瘋的得潔淨、聾子聽見、死人復活、平靜風浪、履海、趕鬼等。路加曾為祂做見證說:「耶穌滿有聖靈的能力。」(路四14);彼得也為祂做見證說:「神怎樣以聖靈和能力膏拿撒勒人耶穌,這都是你們知道的;祂周流四方行善事,醫好凡被魔鬼壓制的人;因為神與祂同在。」(徒十38)。被聖靈充滿,就是主耶穌之所以能行神蹟奇事的緣由。
不但主耶穌這樣行過,在升天前,祂也應許賜與門徒這種能力說:「信的人必有神蹟隨著他們,就是:奉我的名趕鬼;說新方言;手能拿蛇;若喝了什麼毒物,也必不受害;手按病人,病人就必好了。」(可16:17-18)。
並且囑咐他們不要離開耶路撒冷,直到領受從上頭來的聖靈的能力(徒一4-5;路24:49)。門徒遵從主的囑咐,聚集在耶路撒冷,每天恆切禱告。五旬節到了,門徒果然都被聖靈充滿(徒2:1-4);並且藉著聖靈所賜與的能力,顯出許多神蹟奇事來(徒3:2-8)。於是,他們所見證的道,從此被證實,也被傳開了(徒十四3)。 保羅說:「除了基督藉我作的那些事,我什麼都不敢題;只題祂藉我言語作為,用神蹟奇事的能力,並聖靈的能力,使外邦人順服。」(羅十五18)。保羅之所以能顯出神蹟奇事,使外邦人順服,也是由聖靈所賜與的能力而來的。
3.更新的能力
人的心是罪的居所(羅七17),是善惡兩個律交戰不息的戰場(加五17),一個蒙選召受主寶血潔淨過的人,罪仍然可能趁著機會向他進攻。因此,我們不僅需要接受水浸來重生,也需要靠著靈浸來更新(多三5),實實在在成為基督新造的人(林後五17)。
「我也要賜給你們一個新心,將新靈放在你們裏面,又從你們的肉體中除掉石心,賜給你們肉心。我必將我的靈(聖靈)放在你們裏面,使你們順從我的律例,謹守遵行我的典章。」(結36:26-27)。
一個人能否脫離舊人的樣式,切切實實謹守遵行神的律例典章,完全在乎他是否獲得所賜與的新心;因為人一生的果效如何,都是由心發出來的(箴四23)。這應許暗示了新約和舊約的不同點:不是用墨寫,乃是用永生神的靈寫的;不是寫在石版上,乃是寫在心版上的(林後三3)。保羅所得的啟示,早已隱藏在先知以西結的預言中了。 保羅曾坦承他尚在亞當裏之時的景況說:「我也知道,在我裏頭,就是我肉體之中,沒有良善;因為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故此,我所願意的善,我反不作;我所不願意的惡,我倒去作。若我去作所不願意作的,就不是我作的,乃是住在我裏頭的罪作的。」(羅7:18-20);靠著聖靈所賜與的能力,保羅完全更新了;這是照著神的形像造的,有真理的仁義和聖潔(弗四24)。「求祂按著祂豐盛的榮耀,藉著祂的靈,叫你們心裏的力量剛強起來。」(弗三16)
「豺狼必與綿羊羔同居,豹子與山羊羔同臥,少壯獅子與牛犢並肥畜同群,小孩子要牽引牠們。牛必與熊同食,牛犢必與小熊同臥,獅子必喫草與牛一樣。喫奶的孩子必玩耍在虺蛇的洞口,斷奶的嬰兒必按手在毒蛇的穴上。在我聖山的遍處,這一切都不傷人,不害物。」(賽11:6-9)。
這是伊甸園和平的美景的復顯(創一30)。豺狼、豹子、獅子、熊、虺蛇等,都是兇猛的野獸,象徵著性情兇暴的人;綿羊羔、山羊羔、牛犢、肥畜、小孩子、喫奶的孩子、斷奶的嬰兒等,都是弱小者,象徵著懦弱的人。
他們在神的聖山(教會),能如此相愛共處的主要原因,並不在乎懦弱者如何俯就兇暴的人,而在乎兇暴的人的性情有了根本的改變。這種令人難以置信的大改變,是由聖靈所賜與的能力而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