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基督長老教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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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10 陳克安牧師 - 聖靈的啟示性
經文:哥林多前書2:10-15,6-27
題目:聖靈的創造性
一、主動性的啟示
如果有人想跟你作朋友,你如何確定自己要交這個朋友?一般的情況,至少你需要做到兩件事:第一是,你必須要認識這個人;第二是,你必須要喜歡這個人。同樣的問題問自己,你與神的關係如何?神想要與你作朋友,而你呢?你認識神嗎?你愛神嗎?你喜歡親近神嗎?
為了得著我們的友誼,神用許多方式來接近我們。例如,神透過祂所創造的一切,每日向我們提醒祂的存在;祂是全能、有無窮智慧的神:「自從造天地以來,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雖是眼不能 見,但藉著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叫人無可推諉。」(羅1:20)並透過我們固有的道德良知來認知神的公義:「沒有律法的外邦人若順著本性行律法上的事,他們雖然沒有律法,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這是顯出律法的功用刻在他們心裡,他們是非之心同作見證,並且他們的思念互相較量,或以為是,或以為非。」(羅2:14-15)
因此,每個人多少都可以知道一些關乎神的事:祂是自有永有者、是大有能力、聖潔的神。但是,這樣的認知卻會讓我們遠離神,而不是吸引我們與祂建立友誼的關係。我們可能因為神是如此的奇妙可畏而退卻。這像似,即使我們很欣賞某一個人,但是不一定想要與這個人交朋友。
另一方面,只有單單地瞭解神的創造或是靠著道德良知,還不足夠讓我們邁向與神建立友誼之路。即使我們與神已有朋友的關係,我們仍需要不斷地知道關於神的事。這麼做會吸引我們愈靠近祂,也保證我們跟神的確是朋友。就像夫妻結了婚,但並不表示他們已經彼此認識很深入,他們仍舊需要隨著時間用盡各樣方式,培養彼此的關係。
但是問題來了,單靠我們自身的資源是無法認識神的。因此,除非神主動向我們啟示自己。而這便是聖靈的工作,聖靈將我們需要認識神及認識人類景況的每一個真理,化為文字並記錄下來賞賜給我們。這就是極大的禮物――聖經。如今,藉著聖經,我們可以認識神、愛神及成為祂的朋友。
我們已透過聖經知道聖靈的第一項工作―創造;現在我們來認識聖靈的第二項工作―啟示。透過神的靈向我們所啟示的真理,使我們不致在屬靈的模糊地帶中跌跌撞撞。在聖靈裡,真實的生命是始於對聖經的理解,並應用在我們每日的生活當中。神一直在向我們說話,我們當如何來仔細聆聽?以下所列出的經文是有關聖經說到它自己本身的:
~「你的話是我腳前的燈,是我路上的光......你口中的訓言與我有益,勝於千萬的金銀。」(詩119:105、72)
~「你們若常在我裡面,我的話也常在你們裡面;凡你們所願意的,祈求,就給你們成就......你們若遵守我的命令,就常在我的愛裡;正如 我遵守了我父的命令,常在他的愛裡。」(約十五7、10)
~「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叫屬神的人得以完全,預備行各樣的善事。」(提後三16-17)
我們會聽到幾個神學詞彙,均描述了聖靈啟示性的工作:啟示、權柄、默示、詮釋、應用及亮光。如果沒有聖靈彰顯了宇宙、人類及神的真理,我們是不會知道這些真理的。接下來,讓我們有次序地來探討每一個重要的概念。
啟示
啟示(Revelation):啟示的意思是「顯明」或「揭示」,這詞是用來形容一個偉大的雕塑工程,完成後將之揭示。在聖經中,啟示是指神主動向人展示出一些人本來不能知道的事情(結二2,八3) 啟示的方法神在舊約中,用不同的方法來啟示自己。 話語:舊約有不少例子,是神直接與人說話。神曾向亞伯拉罕說話(創十八13、17);神曾向摩西說話,但這話百姓也能聽到(出19:9,21:1)。
異夢:異夢的啟示在舊約、新約聖經常出現,是神向人溝通的方式之一。人在夢中接受神的啟示,接受者是在一種被動、沒知覺的狀態 中;他所夢見的境界,是一種靜化的狀態中,而知識在此時就能毫無障礙地傳給他。神用異夢向人說話的例子,有雅各(創31:10-13)、約瑟(創37:5-9)、尼布甲尼撒(但2)。
異象:異象的啟示,是為靈性上較為成熟的人預備的。例如先知通常都有異象的經歷。神藉異象向人說話的例子,有:亞伯拉罕(創15:1)、拿單(代上17:15)、以西結(結一l)、但以理(但八l〉、使徒約翰、彼得也有經歷。
神的顯現:在舊約時代,神的顯現是指,神以肉身的方式現身。得到神的顯現,是一種特權。舊約中,神顯現的例子有:對亞伯拉罕(創十八)、約書亞(書五14)、基甸(士六22)、但以理(但六22)。
默示(Inspiration):聖經宣稱是由神所默示而來的。聖靈究竟對聖經中所有的作者做了什麼?祂是如何確定他們會寫下神想要說的話?
聖靈用奇妙的方式來感動作者,使得他們所寫下來的一直被稱為「神的道」。聖經作者「......被聖靈感動,說出神的話來。」(彼後―20-21) 因此,「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提後三16)。我們的焦點是神對聖經作者們所做的事,但保羅所強調的是源頭――神本身就是源頭, 是神所默示(呼出)的。雖然我們並不知道聖靈是如何進行這項工作,但從聖經中可以瞭解聖靈引導這項寫作過程,讓聖經作者寫出神想要傳達 的話語。
權柄
我們為何要去相信及順服聖經中所提到的內容?這些話語是從哪裡得到這樣的權柄?因為一句話的可信度是取決於說話的人。所以聖經的 可信度是取決於誰說了這些。如果神藉著聖經說話,你最好是相信它。 更重要的是你要有所行動,做神要你做的事!我們稱這本書是神的話。 聖經對我們的人生有最高的權威。我們信靠聖經,並遵循它。
人類的思維能力是非常了不起的。它本應如此――它是以神的樣式設計而成的,但因著罪的緣故,而使這能力變得如此殘缺、遲鈍,毫無助益,讓人們無法理解聖經所說的話。甚至屬血氣的人不能領會神聖靈的事,反倒以為愚拙,並且不能知道(林前2:14;林後3:14-15)。即使沒有罪的玷污來扭曲事實的真相,我們的能力依舊有限。我們從沒有被 造成像神一樣具有無可限量的能力。我們是有限的人。 可喜的是,在聖經中,聖靈重新開機了,亮光再次顯明,好向我們啟示神及祂的旨意。這就是我們稱聖經是「啟示」的原因。啟示來自上帝,所以我們要相信,要順服。
二、打開聖經時 / 人生地圖
30年前在英國進修時,休假時,會旅遊到不同的城市,每到一個城市,我第一件事情是買當地的地圖。我和師母看著地圖規劃行程。這就如同我們走在人生信仰旅途上,我們心裡都有一個夢想的方向,但是若有一密友同行,更能幫助我們指引去到想要去的地方。同樣地,在我們的人生路途上,大部分的人也都喜愛聖經「錄影帶」(例如聖經人物故 事),透過錄影帶的描述,詮釋出我們心裡渴望的地方,或是一些我們應避免走去的方向!
神要亞伯拉罕離開他的本地、本族、父家,去到某一個地方。神甚至沒有跟他說要去哪裡。當時的亞伯拉罕沒有聖經,也沒有地圖,但是他順服地離開了他原來的家。四千年後的今日,我們觀看這卷「錄影 帶」時,會說!「這是何等的信心!但願我也能夠這樣的信靠神。」
這本人生導覽書描述了人的一生要往何處去,以及不能往何處去的指引,並在旅途過程中給了我們許多原則。其中「愛成全了律法」―便是人生的一個原則。
為了建構我們的思想和行為,聖靈賜下啟示,使用聖經中的例子或描述,讓我們知道如何遵循生活的準則及其直接命令,以達到發揮善行或避免犯錯,例如:
~一個命令:不可貪婪。
~一個可以效法的例子:司提反求神赦免那個用石頭打他之人的罪。
~一個描述:飢渴慕義的人有福了!
~一個原則:「你們要聖潔,因為我是聖潔的。」
~不可效法的例子:約拿拒絕到尼尼微城傳福音給外邦人。
由此來看,我們從聖經看見神給予的誡命和原則,成為我們生活的指導手冊,清楚地啟示出神期待我們該如何思想及行動的標竿。但是,聖靈並不是設立這些命令與原則來試驗我們,更不是要來折磨我們。祂的「典章律令」僅單單描述像什麼,並說出的祂的旨意,就是要讓我們恢復到擁有祂的樣式。原有的樣式恢復得愈多,我們便愈能與祂合一、 與祂相伴,並成為最好的朋友。因此,神對我們的旨意,並不是了無生命的道德規範條列;它是非常個人化的。神自己就是我們生命的標竿。這是多麼棒的「旅行」計畫!
「啟示」不只是滿足我們對看不見世界所存在之真理的好奇心,更是向我們顯明神所希望我們成為的樣式和行為。研讀聖經的重心,而是在於神所提供給我們過得勝生活的裝備上,以及聖靈如何幫助我們,好讓我們得著能力,更像耶穌。請注意,祂的準則並不具有選擇性―它是律法。所以,這與倫敦的旅遊導覽書完全不一樣,導覽書裡面僅提供一 些好的建議,我們可以選擇要不要用它。但聖經不是如此。既然聖靈是聖經真理的起源,我們在聖經中所發現的準則就必須去遵行。
三、用正確的方式理解聖經
「詮釋」是在所有聖經註釋書中最被誤用的詞。有人認為,即使如何的偏離聖經清楚教導的真理,每個人都可以依照自己的理解做出詮釋。不!「詮釋」是取決作者在一段經文中所想要傳達的意思,而不是將這些經文改造成另外一種意思、再合理化我對這意思的觀點。我們要理解經文作者的原本意義,並不是加諸自己的意思上去。聖經不能任由人的愛好而擅改其意。
詮釋聖經的步驟有三種,但前兩種方式將會誤導你,唯獨第三種方式可以幫助你理解作者所想要表達的意義。
1.把聖經當作是人所寫的文稿
有些學者認為聖經中所記載的神蹟奇事是不可能發生的事。比如說,他們認為「餵飽五千人」實際上是一個分享的故事。一群自私的群眾先隱藏了自己的午餐,後來有一位慷慨的小男孩願意分享,此行為感動他們願意拿出自己的午餐,因此才有五千人吃飽的事情。
這種自然寫實的方式來詮釋聖經,不管對歷史的描述或是教導,都有可能產生許多的錯誤。
2.把聖經當作是一本超自然的魔法書
歷世歷代總有一些解經家看待聖經就像是一本奧秘、幾近不可思議之書,裡頭似乎隱藏了許多秘密來等待讀者解答。甚至在二十世紀時,仍有學者對聖經持這樣的看法,而其中最普遍的方式便是將聖經當作是個人得著洞見、受到驅策或得到引導的工具――但他們從經文中所領受的,卻可能與聖經作者想要傳達的思想毫不相關。
神的靈是聖經作者背後真正的啟示者。聖經作者的立意是要傳達一個特定的意義,也就是神所啟示的真理。這就像是我們從報上讀到政治性的漫畫時,雖知道它語帶雙關,是一種隱藏的傳播媒介,但大部分所用的語氣卻是要表達單一的意思。因此,聖經中也有一些圖像式的語言,其含意雖不明顯,但立意卻是要傳達一個很清楚的真理。
3.聖經當作具有神性與人性的書
我們在人生的不同階段中,都會做許多的選擇,去那裏工作?他/她是不是我應該結婚的對象?在做決定之前,認真的基督徒應該來尋求神,哪一個才是神的旨意?也可以請教幾位值得信賴、有智慧的朋友給 予意見。但假若我們停留在這個層次上,我們沒有認真地認識聖經的話,那麼我們與不信主的人,運用基本常識在人生規劃上的人有何差別?我們知道聖經不只是一本有智慧的書,它是一本引導人生的書;因此我們正確明白聖經的教導,尋求它的引導,是必須的。
我們要在聖經中尋求什麼?是一位聖經人物的一些經驗?或是我們會很驚奇地看到聖經中與我們面臨相同景況的故事?還是我們會在聖經中發現神對亞伯拉罕說:「你要離開本地、本族、父家往我所要指示 你的地去。」請注意以上這些「引導」並不是聖經的傳達。如果聖經是我們的「引導」,那麼聖靈會透過聖經作者群說出我們必須去理解的含 意。的確,這是超自然的啟示,但也是合乎人性可以被理解的溝通方式。那麼聖經如何幫助我們做出決定?
如果我們的目標是要精確地找出聖靈想要對我們說的話,我們必須把聖經看成是一本兼具人性和屬靈的書,而不是走向極端。「你當竭力在神面前得蒙喜悅,作無愧的工人,按著正意分解真理的道。」(提後二15)
四、發出亮光
電腦與操作手冊,有點像我們的生命操作手冊―聖經?聖經放在書架上,對許多人來說,是一本難以解、遙不可及的書。我如何能夠讀懂它?是不是當我遇到生活上的各樣問題時,就只要給聖經專家一通電 話,或是聽聽傳道人怎麼說,如此便可以獲得解答?但是如果我們自己本身從不讀聖經,對神的話語不熟悉、思考不出符合聖經的解決方式,也就難以將之應用在日常生活當中,此種情況下,我們很容易誤入歧途。聖經的確是我們生活的引導者,這實在是很棒的一件事!
「只有神藉著聖靈向我們顯明瞭。因為聖靈參透萬事,就是神深奧的事也參透了。除了在人裡頭的靈,誰知道人的事;像這樣,除了神的靈,也沒有人知道神的事。我們所領受的,並不是世上的靈,乃是從神 來的靈,叫我們能知道神開恩賜給我們的事。並且我們講說這些事,不是用人智慧所指教的言語,乃是用聖靈所指教的言語,將屬靈的話解釋屬靈的事。然而,屬血氣的人不領會神聖靈的事,反倒以為愚拙,並且不能知道,因為這些事惟有屬靈的人才能看透。屬靈的人能看透萬事,卻沒有一人能看透了他。」(林前二10-15)
羅伯遜校長說他一開始讀經像是在吃木屑。不過他向神信守諾言,在一天的開始之前固守讀經的靈修生活。幾個月之、不知不覺中發現自己有極大的轉變,他開始喜愛讀經的時間,如果在生活上感覺到壓力,那就意味著一定是沒有讀經。從此,他全然地愛上―靈修式的讀經生活。
當我們得著神話語的亮光時,我們的靈被提昇,視野變得更寬廣,意念更有力量,能幫助我們走在正確的道路上。聖靈對我們這個人而言,像是一位電腦專家,正在我們身上成就祂的工作。
當每位基督徒打開聖經時,都可以得著聖靈的光照。但對某些人而言,有時卻是特別的亮光。聖經中談到屬靈恩賜中有知識和智慧的言語,你可以放膽的向神求這個恩賜!同時帶著謙卑的心向已經有這些恩 賜的人,來學習如何使用智慧的言語。
讀聖經有「亮光」?
所謂「亮光」不是讀到聖經會發光,而是「心裡產生了靈光乍現的體會」。比如,聖經說到彼得在山上搭三座棚,一座為摩西,一座為以利亞,讀者很容易困惑「舊約這麼多人,為什麼不是亞伯拉罕?」進而 思考以後,猛然發現「摩西代表律法,以利亞代表先知,是整個舊約的雙核心」,於是瞬間就明白了,這就是所謂「亮光」。很多基督徒知道要讀聖經,但是基於以下幾個原因,讀來全無亮光,原因有幾個:
1. 對聖經不夠通盤瞭解
聖經是認識上帝的主要管道,所以整本聖經是連貫的,如果支離破碎來讀,固然很有道理,但是根本就掌握不住聖經真正要表達的,讀來就難有亮光,因為讀經是為了與神溝通,亮光是從神來的,不是從自己 腦袋來的。聖經自己說:神的話是我腳前的燈,路上的光!
2.方法要對(要用“靈”)
神是個靈,所以拜他的,必須用心靈和誠實拜他。(約4:24)這說到上帝的屬性是“靈”,所以用與“靈”不一樣的屬性與上帝溝通,是不行的。我們讀聖經時,常常用肉體、用人的智慧去與神的“靈”溝 通,當然是得不到亮光,只能得到一點知識而已。當我們重生得救後,靈甦醒過來,才能與神的靈溝通了。 我用一個例來說明,英國劍橋大學、牛津大學、諾丁罕大學都是屬於英國國教安立甘教會的系統,這幾間大學都設有二種神學院,一個是獨立在外的,有歷史的,是專門培訓傳道人,所以,都是有信仰、愛 上帝、為主奉獻的人來讀的,這些人必須要用靈來讀神的話語;另一個是設立在大學部裡面的神學系。是提供對研究神學有興趣的學生而設立 的,不論你的宗教背景是甚麼,都可以來讀。所以無神論者也可以來研究聖經。他們不用神的靈來聖經,是用自己的頭腦來研究聖經。
3.地點要對(要在“內室”)
神是個靈,所以拜他時,要在心靈的內室,在我們裏面的聖靈的殿,在心裏的至聖所去朝見上帝,沒有裏面的經歷,只有外面的字句,是不能有上帝給我們亮光的。
4.時間要對(要“不停止”與主連接)
另外,我們常常把靈修只限在早晚,“充電”後就斷了與上帝的關繫,要知道“離了主,我們不能作什麼!”所以應該是每時每刻與主相連,讓主拉著我們的手走天路!
5.動機要對(要“以神為樂”)
最後,是動機問題,我們讀聖經常常為了得到知識,或者為了得到更多資訊去教導別人,或為了追求上帝的祝福等等外面的恩賜。這是錯誤的動機。
讀聖經是為了享受神,為了住在基督裏面。住在房子裏面是為了享受,上帝是我們的居所,在上帝裏面,可以“以神為樂”(羅5:11)肉體只能享受世界,我們這些上帝的兒女,以神的靈在基督裏,必享受在 基督裏面的一切豐盛,並得到上帝在基督裏賜給我們天上各種屬靈的福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