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基督長老教會

中壢教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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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304 陳克安牧師 - 難以接受的命令

【中壢教會】陳克安牧師 - 難以接受的命令

經文:路加福音6:37-42
題目:難以接受的命令--勿論斷人

基督徒不可能一個獨自生活而不跟其他人建立關係,尤其當我們接受主對門 徒的命令―去使萬民做主的門徒 。這更是挑戰我們與人關係建立程度。在今 天我們所讀的這一段經文中,主命令我們要饒恕人、不要論斷人、要給人等命 令,幾乎是在教導我們要好好經營與人的關係。

所謂的關係建立,簡單說是由A到B之間或由B到A的之間的過程。這看似簡 單,但是卻不一定單純,我們若以道路為比喻,關係的建立就像似在兩地之間 建立一條道路,這樣雙方可以互通,但是路雖然是通了,但是基本上這一條道路 會發生三種狀況:第一是坑坑洞洞的、彎彎曲曲的,特別難走;第二是特別擁擠 的,寸步難行;第三種是平順暢通。

在傳福音的過程中,關係永遠是非常重要的元素,如果沒有建立好的關係, 我們不能獲得對方的信任與接納,那麼很困難使人有興趣留下來去聆聽福音的奧 秘。所以,親愛的弟兄姊妹,當我們要發動傳福音的時候,首先要把關係弄好, 這包括同工之間的關係、再擴展到與非信徒之間的關係。

現在我們把焦點放在論斷人這一主題。馬太福音7:1-5和路加福音6:37-42這兩 處經文,第一句話都是“你們不要論斷人”。 在新約聖經中“論斷”一詞總共 出現了24次。 “不要論斷人”這個教訓有什麼意義?

一、“不要論斷人”是為了什麼? 主說:“你們不要論斷人,免得你們被論斷。因為你們怎樣論斷人,也必 怎樣被論斷;你們用什麼量器量給人,也必用什麼量器量給你們。”(馬太7:1-2 )很顯然,主之所以教訓門徒“不要論斷人”,目的是為了“免得你們被論斷” 。

這個目的包括兩個方面:

一方面,是為了避免出現彼此論斷,破壞人際關係。主耶穌提出一個很清 楚的原則:“無論何事,你們願意人怎樣待你們,你們也要怎樣待人。”(太7:l2) 這就是說,你不喜歡別人論斷你,那你就不要論斷別人;你不想被定罪,你就不 要定人的罪。

可是事實卻不是如此——我們都不喜歡被別人論斷,卻總是喜歡論斷別人; 我們都不想被人定罪,卻總是喜歡定人的罪。 這種現像如果任其存在,教會內 的彼此論斷、彼此定罪就不可避免,人際關係必遭破壞。正是為了避免這種情況 的發生,所以主教訓我們說:“不要論斷人,免得你們被論斷。”

另一方面,是為了免得受神的審判,影響神人關係。我們注意,論斷人不只 會影響人與人的關係,論斷人也會影響人與神的關係,因為馬太福音7章2節希臘 原文裡有審判、判罪 的含義,可見論斷人不僅會破壞人際關係,也會受到神 的審判,嚴重影響神與人的關係。保羅對主的話理解得很透徹,所以他說:你這 論斷人的,無論你是誰,也無可推諉。你在什麼事上論斷人,就在什麼事上定自 己的罪。因你這論斷人的,自己所行卻和別人一樣。我們知道這樣行的人,神必 照真理審判他。你這人哪,你論斷行這樣事的人,自己所行的卻和別人一樣,你 以為能逃脫神的審判嗎? (羅2:1-3)

正是為了避免人與神的關係遭破壞,避免我們靈命受損失,所以主教訓我們 說:“不要論斷人,免得你們被論斷。” 我們知道,主的十字架救恩,就是為 了成就神與人和好、人與人和睦。 但論斷人的,就是違反這個目的,必破壞神 與人的關係以及人與人的關係。因此,去傳福音的人,就是要使人和好,也要使 人與神和好。如果基督徒都能在這二方面作好功夫的話,那麼我們傳福音與做見 證的力量就能堅固了。

二、「不要論斷人」的涵義

韓國趙鏞基牧師被法院宣判有罪之後,很多人不相信這個事實,也不准人來 論斷趙牧師。最常見的說法就是:我們都是人,只有神可以審判人,所以不要去 論斷人,尤其是屬靈長輩。但是正如曾思瀚牧師所指出的,很多人不是不懂聖 經,而是不懂解經。錯解經文,造成的負面影響,往往比起不懂經文還要更大。 究竟聖經中對於「論斷」的教導,具體是什麼。

最常被引用的經文有兩處:

第一處是馬太福音7:1:耶穌說:你們不要論斷人,免得你們被論斷。 第二 處是羅馬書 2:1-3:你這論斷人的,無論你是誰,也無可推諉。你在甚麼事上論 斷人,就在甚麼事上定自己的罪;因你這論斷人的,自己所行卻和別人一樣。我 們知道這樣行的人,神必照真理審判他。你這人哪,你論斷行這樣事的人,自己 所行的卻和別人一樣,你以為能逃脫神的審判嗎?

這兩處經文都是教導我們完全不可以去批判、責備別人所犯的錯嗎?這兩處 經文可以用來呼籲大家不要批判犯錯的人嗎?而單單講好話,為他們禱告嗎?不 是這樣的解釋!為什麼呢?因為沒有人可以完全不批判而生活。如果人真的認為 「不要論斷」應該要全面性的應用,那麼在任何景況之下,他都應該三緘其口, 不要作出任何的判斷出來。問題是這可能嗎?當我們看見國家、政府腐敗,我們 會「不論斷」嗎?當我們在公司的下屬做錯事情,我們會「不論斷」嗎?當我們 成為別人罪行的受害者,被性侵、被毆打、被詐騙、被言語暴力,我們能「不論 斷」嗎?

如果我們在實務上沒辦法完全不論斷人,那麼是不是需要重新思考一下,經 文的意思是不是真的像我們所以為的那樣呢?以下我們就來作一些研經。

「論斷」原文是krino,它本身有正面與負面的用法。例如耶穌曾經講過一個 主人免了兩個欠他債的比喻給西門聽,請西門評論。他評論完,耶穌就跟他說: 「你斷(krino)的不錯。」(路7:43)耶穌在另外一個場合也說:「不可按外 貌斷定(krino)是非,總要按公平斷定(krino)是非。」(約 7:24)顯然的, 耶穌不是否定所有的krino,而是不公平的krino。

保羅在處理哥林多教會犯罪的事情時,用了很重的口氣對他們說:「因為審 判(krino)教外的人與我何干?教內的人豈不是你們審判(krino)的嗎?至於 外人有 神審判(krino)他們。你們應當把那惡人從你們中間趕出去。」(林 前5:12-13)正是因為哥林多教會的信徒選擇不krino他們中間犯罪的弟兄,保羅 才對他們生氣,吩咐他們要趕緊krino犯罪的人,甚至要把這人趕出教會!

稍後又說:「豈不知聖徒要審判(krino)世界嗎?若世界為你們所審(kri- no),難道你們不配審判這最小的事嗎?豈不知我們要審判(krino)天使嗎?

何況今生的事呢?」(6:2-3)原來信徒不只要krino教會中的人,甚至在未來也 要krino天使呢!

理解經文很重要的一件事情就是:要看上下文。馬太福音7:2提出了為什麼我 們不該論斷的理由:「因為你們怎樣論斷人,也必怎樣被論斷;你們用甚麼量器 量給人,也必用甚麼量器量給你們。」換句話說,經文的意思是,我們不要去論 斷人,因為我們也會被別人用同樣的標準論斷。耶穌並不是說論斷人本身是錯誤 的,而是以後果來提醒人,假使你批評了別人,你也要受到批評。

7:3-5講的就更清楚了:「為甚麼看見你弟兄眼中有剌,卻不想自己眼中有梁 木呢?你自己眼中有梁木,怎能對你弟兄說:『容我去掉你眼中的剌』呢?你這 假冒為善的人!先去掉自己眼中的梁木,然後才能看得清楚,去掉你弟兄眼中的 剌。」

我們去判別論斷人的行為是不可取的,有一個前提,那是指在他自己也在做 同樣的事情的情況下才能成立。例如:某一個在野政黨嚴厲的論斷當時執政者有 貪污的現象,等到有一天在野政黨執政了,他們一樣有貪污的現象,那麼他們之 前論斷的行為就是不公義的論斷,正如聖經所說,自己眼中也有梁木了!

如果我們沒有犯同樣的錯誤(我們眼中沒有刺或是梁木),那麼我們就「能 看得清楚,去掉你弟兄眼中的剌」。耶穌並不反對人在自己沒有犯同樣的罪的情 況下,去指出別人的罪。如果今天保羅也有不道德之處,那麼由他來krino哥林多 教會中搞不道德的人,明顯就很不恰當。並不是因為犯罪的事情不應該由人來 krino,而是因為krino的人自己也犯同樣的錯誤。

羅馬書2:1-3也有類似的意思。第一節提到不該論斷人的理由:「因你這論斷 (krino)人的,自己所行卻和別人一樣」。第三節又講了同樣的話。對於這樣 的人,保羅在第4-5節更進一步的責備這等人:「還是你藐視他豐富的恩慈、寬 容、忍耐,不曉得他的恩慈是領你悔改呢?你竟任憑你剛硬不悔改的心,為自己 積蓄忿怒,以致 神震怒,顯他公義審判的日子來到。」

這聽起來很嚴重,對嗎?保羅在呼籲誰悔改?呼籲那些krino別人而自己又做 同樣事情的人。保羅是對這些人說:「krino人本身就是錯誤」嗎?不是。他責備 他們,呼籲他們悔改的理由並不是單單因為他們krino人,而是因為他們自己也在 犯同樣的罪。這樣看下來,聖經中關於krino的教導就很清楚了。並不是說都不可 以krino,而是那些做出krino動作的人,自己也要謙卑反省,是否也正在做同樣的 事情。如果是的話,那krino就變成負面性的「論斷」。但如果krino的人並沒有這 方面的問題,眼中沒有梁木,那他去挑弟兄眼中的刺,就不是問題。這樣就可以 將krino的動作理解為「判斷」,如同耶穌說:「總要公公平平的判斷人。」(約 7:24, 新譯本)

三、如何運用使人得造就的論斷

1.根據事實 “論斷”一詞希臘原文的意思是“區分”、“分辨”。《完全饒恕》一書的 作者柯恩德牧師說,分辨事物的能力本是有益的,鑑別力使用得當,代表一種精 明和智慧。因此,神要求我們有正當的判斷力,做正義的判斷。箴14:15「愚蒙人 是話都信,通達人步步謹慎。」多年前聯合國曾經調查,發現近三百年來,對世 界影響最大的三百名科學家當中,高達93%科學家都相信有神,雖然未必都是基 督徒,但是多數有名的科學家都是基督徒,所以基督徒應該操練有「判斷力」而 非反智,應該是無庸置疑的事。

愈有判斷力的基督徒對世界影響愈大,因為「真理使人得自由」。但是這裡 有一個問題要澄清,究竟,論斷與判斷如何分辨?當你坐在朋友的車上,跟他說 「你怎麼闖紅燈」,這是論斷還是判斷?基本上,這是「判斷」,因為這是根據 事實,建立在「事實」上的就是判斷。

但是如果你說「你怎麼闖紅燈,你很不屬靈...」這就有問題了,因為他闖紅 燈未必跟屬靈有關,可能他跟你聊天沒注意,也可能紅燈壞了,你沒發現,還有 無數你不知道的原因,或許這些原因不正確,但是不見得跟屬靈有關,所以當我 們「主觀」認定某個未經證實的原因之際,那就是論斷了,因為我們扮演了上帝 的角色,自以為無所不知。

在這個原則下,比較大的爭議就是「事實的認定」。例如,我說「那個女的 真醜」,這就很難界定,有可能只是你用自己的標準在判斷,不帶任何惡意,但 是聽的人往往會感覺那是一種你嫌棄他人的論斷,因為美醜是很主觀的。另一種 複雜的情況是,我們在意識形態中的偏見與歧視,容易說出負面的論斷。例如我 們看見耶穌對行淫的婦人、稅吏撒該,還有撒瑪利亞婦人的態度,可以給我們做 參考。耶穌「判斷」當時社會對於這些人的論斷是有偏見的,以至於他們幾乎不 可能與神的救恩有機會接觸。但是主耶穌並沒有藐視這些人,他希望能夠拯救這 些犯錯的人,也就是把「罪人」跟「罪」分開,神不喜悅罪,卻極力挽回罪人。 重點是人往往因為這些無知的偏見與論斷,將內心可以發展出來的愛心與關 懷給阻擋住了!主耶穌看出人心錯誤的論斷或觀念,必須採取行動來突破。所 以,我們要檢驗自己的想法與觀念是不是合於神的心意,否則我們很難突破傳福 音的第一道大門。

2.論斷者本身的活出合神心意的標準

問題1:若別人以我們衡量他們的方式看待或衡量我們,我們是否感到自 在?

所以,無論何事,你們願意人怎樣待你們,你們也要怎樣待人,因為這就是 律法和先知的道理。(太7:12)如果我們與對方交換角色後,會因此感到不自 在,很可能就是在論斷他們。為什麼?「因為沒有人喜歡被論斷。」重點是,我 們「評斷的方式和情緒」是關鍵。若以真誠、謹慎和關愛的態度,也就是「自己 也能接受的方式」來評判他人,較有可能是合神心意的查驗。

問題2、我們是否同時注意到他人的優點或缺點?

美國有一位受人尊敬的法官,即使法官查證出有犯罪的事實,他總習慣性的 去了解犯人犯錯的原因。倘若是出於一種合乎情理的原因,即使是觸犯了法律, 法官總喜歡給人機會改錯。這是一種判斷的平衡性。當我們查驗他人缺點時,應 要同時注意到其他優點。如果發現自己的評斷已失衡,卻只定睛在別人的錯處, 很可能就落入了「論斷」的陷阱。

問題3、我們是否罹患「屬靈的遠視」?

就像一個深度遠視的人,我們可以清楚看見別人的罪與錯誤,但對自己的過 犯與缺點,卻視而不見。例如我們或多或少在我們的意識裡形成不正確的偏見與 觀點,以至於我們會無理的發生不正確的判斷。

問題4、我們是否希望、相信且禱告他們能有正向的改變呢?

當我們論斷別人,要有一個重要的想法,是否希望對方會變得更好?或 者只是想證明我們的正確以及對方的錯誤,是存心要對方難看嗎?這樣的論斷很 難幫助對方在屬靈裡有成長。我們應該一起為對方禱告,並相信神將持續動工、 改變他們的生命。事實上,我們每個人都參與這個信徒成長的過程。

問題5、我們是否在評估他們的行為,而不是猜測他們隱藏的動機和目的?

《聖經》清楚教導:唯有神知道一個人內心的景況。但當我們開始論斷人, 常根據自己的觀察,評斷他人行為,甚至更進一步,推斷其慾望和動機,導致各 樣負面標籤產生。這樣的標籤往往是錯誤的。且即便部分屬實,對我們與他人的 關係或服事,幾乎沒有任何助益。

問題6:我們是否將他們視為主內的弟兄姐妹,而不會因為他們的罪或缺點 輕看他們?

「你這個人,為什麼論斷弟兄呢?又為什麼輕看弟兄呢?因我們都要站在神 的臺前。」(羅馬書14章10節)我們一定要檢驗自己的觀點。對方與我們都是在 基督裡有同樣地位的弟兄姊妹,我們若以較優越的屬靈或道德立場檢視他們,很 可能成為不合神心意的論斷。我們假定的「知識」與「理解」,可能會導致驕傲 與論斷的靈,但愛心卻會讓我們將注意力放在弟兄姊妹的「需要」上。

問題7、我們是否帶著偏見與歧視某些族群的人?

我們必須誠實自問:是否對不同族群的人有差別待遇?有時候,我們不只論 斷一個人,更是他們背後代表的族群,如:社經地位、種族、性別或身分等。「 種族歧視與偏見,常源於這樣的論斷。」且常在有意識或無意識中傳給下一代。 從上一代繼承的論斷,會限制或扭曲我們與此族群的關係;在充滿懷疑和負面認 知下的互動,會加深這樣的論斷...

問題8、我們是否自覺的選擇將評斷權交在神的手中?

「設立律法和判斷人的,只有一位,就是那能救人也能滅人的。你是誰,竟 敢論斷別人呢?」(雅4:12)當我們在關係中覺得受傷時,常傾向將憤怒和苦毒 藏在心中,論斷傷害我們的人,但我們需要「有意識的」將評斷權交在神手中。

「我相信要回到一個事實,就是只有祂全然了解我們每一個人的情況,才有資格 評價。」

基督徒面臨的最大挑戰之一,就是分辨我們何時運用合神心意的察驗,何時 掉入論斷他人的陷阱。最重要的是,以「禱告的心」考量所有問題,並以敞開的 心,接受聖靈引導。哥林多前書10:23-24說:「凡事都可行,但不都有益處;凡 事都可行,但不都造就人;無論何人,不要求自己的益處,乃要求別人的益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