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基督長老教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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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03 陳克安牧師 - 事奉的能力與生命
經文:哥林多前書13:1-13
題目:事奉的能力與生命
在進入哥林多前書第十三章,會問一個問題,12章和14章探討聖靈 恩賜,但是為什麼保羅在這二章中間插入關於愛的主題呢?還說要把最 妙的道指示他們(林前12:31)。第13章論述愛的意義,於是我們容易有 個錯覺,以為愛是最大的恩賜。其實,愛不是恩賜,愛是恩典,是聖靈 的果子(加5:22)。
一、事奉神的能力和生命
保羅在強調事奉神時,不僅僅重視能力,就是只追求聖靈恩賜,更 要重視生命,尤其是追求神的愛。13章1-3節中,似乎保羅在比較聖靈恩 賜和愛,事實上保羅強調,在事奉上帝和教會的過程中,聖靈恩賜和愛 二者的重要。但在運作上,恩賜屬於功能性,是聖靈主動的給予,偏向 外在的表現,在服事上是短暫,有需要時神會賜予,屬靈恩賜有其運用 必要;但神的愛就不一樣了,它是屬於生命的內涵,是必需的,且要長 期的培育,它是發展全面性屬靈恩賜的基礎。你可以沒有恩賜,但是不 能沒有神的愛,神的愛是基督徒服事的原動力。
愛與恩賜就好像港口和漁船,漁船出海捕魚,就像恩賜發揮功能; 漁船回到港口,補充原料和維修,預備下次出航,就像門徒服事一段 時間,需要回到上帝懷抱,得著神的教導、安慰、醫治。然後預備下一 次服事的出發。保羅是告訴我們,傳福音或服事教會確實需要多樣性的 屬靈恩賜來建造教會,但是如果沒有愛,我們的服事只能維持短暫的熱 情,所以我們需要從上帝來的屬靈果子―就是堅定持久的愛,供應我們 服事的力量與持續力。
保羅在二者的對比上說出他的觀點:
A.恩賜若沒有愛是無用的。
一切事奉與犧牲因為沒有愛,而失去果 效(林前13:1-3)。唯有愛才能善用恩賜,發揮恩賜。
B.恩賜是相對的。
許多恩賜「終必歸於無有」,也會停止。只有愛 是永不止息的(林前13:8)。人們常以為聖靈最大的能力,是行神蹟奇 事,說奇特方言,其實聖靈最大的能力是愛,愛激勵人傳福音,見證福 音是神的大能。愛引導人明白十字架的道理為神的能力。愛能發揮莫大 的能力,不是出於人,而是出於神,這才是最妙的道(林前12:31b)。
哥林多教會受神祝福,運用許多恩賜建造教會,但是過度注重恩 賜,忽略了恩典,缺少最大的恩典——愛。教會有許多恩賜,對教會事 工雖有發展,但不一定帶來生命長進。這是歷代教會的危險,更是今日 教會的危險,必須注意。真正領受神的恩典,應在愛中建立自己(弗 4:16)。聖靈恩賜的運用,好像孩子玩大刀,往往因不成熟的生命而導 致誤用,甚至造成自己與他人的虧損。許多被聖靈充滿、會說方言、能 行神蹟奇事的人,多年後他們不再事奉、不再熱心,有些則已不再聚 會,甚至不再是基督徒的也大有人在。是聖靈不再工作嗎?聖靈依然運 行,只因那些領受聖靈恩賜的基督徒,他們沒有活出均衡成熟的屬靈生 命與身量,導致復興停止,甚至變成異端,帶來教會的混亂與分裂。
屬靈恩賜運作不恰當時,會有幾種現象:
1.因為強調自己所擁有的恩賜比他人的恩賜更重要,容易與其他信 徒產生紛爭;
2.過度注重個人的屬靈恩賜,忽略個人屬靈生命的均衡發展;
3.以擁有屬靈恩賜為自滿,卻沒有真正的運用在為主作見證與傳福 音的事工上。
4.即使為主作見證,但見證內容大多在彰顯自己的榮耀,少有彰顯 上帝的榮耀。
5.作見證的內容偏重在上帝給予的賜福與凡事順利,引導聽眾誤認 神是成功神學的神。要記住,困難往往是神淬鍊我們生命成長與人格提 升的最好環境。
要排除運用屬靈恩賜可能衍生的缺失,保羅很快插入一段非常重要 的教導,就是必須要有 屬靈果子―愛 ,作為恩賜運用的基礎。我們服 事神要有能力(恩賜),也要有愛(生命)。創世記記載,神看中亞伯和亞伯 的供物(創4:3-16)為什麼呢?亞伯與該隱的獻祭有甚麼不同?(來11:4 )
神先看中人,才看中人的事奉與獻祭。從該隱獻祭不被悅納時,他 反映是:「該隱就大大地發怒,變了臉色。」後來,他把憤怒發洩在弟 弟身上:「該隱起來打他兄弟亞伯,把他殺了。」與耶和華辯論時,也 不認罪,辯護說:「我豈是看守我兄弟的嗎?」因此該隱的結局是:「 離開耶和華的面。」神說,「你若行得好,豈不蒙悅納!」神不悅納他 的供物,因為他行不好。進一步而言,這關係到生命,關係到該隱平時 沒有認真的與神建立關係。如果他與神關係很好,會重視神的想法,包 括他如何準備給神的態度有關。上帝對該隱說:「你若行得不好,罪就伏 在門前。它必戀慕你。」後來果然發生人類歷史上第一次兄弟相殘,該 隱在田間把亞伯殺了。
所以上帝會接納我們的事奉,是因為我們生活態度與關係,傳福音 不也是一種生活態度和關係嗎?慕道友在與我們交往互動的過程,從我 們的態度感受到真誠與愛,感受到信仰生活的美好,這才是最寶貴的, 不是一味追求結果,如果只注重結果,不注重關係,那麼,我們心裡會 有壓力,同時也讓慕道友察覺我們只為結果,這是不好的感覺。
二、事奉的人必須清楚神的呼召
事奉神的人是一個願意順服神、聽主命令的人,人能被神使用,絕 不是貿然的。一個人能夠被神使用、事奉神,乃在神選召,經過造就、 對付老我的生命,神才使用他。他的事奉能看見有神同在、有聖靈引 導、有生命流露、有能力顯出的明證。想作一個跟從主、以祈禱傳道為 事的人,必須明白是不是被神選召?有人有學問,有人有口才,神不一 定使用他。因為他沒有被神呼召出來,在生命裡面也摸不著事奉神的規 律。沒有經歷破碎、對付,神不能用他,也就沒有把恩賜、能力賜給 他。
神作了一件新事:祂所揀選使用的人,和人想像的常是相反。人要 學問、人要本事、人要口才,神卻揀選一些無學問的小民、沒有口才的 庸人。要藉他們,把神的心意發表出去,把神的旨意向世人顯明,把神 的恩典帶給世人。這是奧妙的道理。正像哥林多前書告訴我們:「神揀 選了世上愚拙的,叫有智慧的羞愧;又揀選了世上軟弱的,叫那強壯的 羞愧。」為什麼呢?有一個目的:神不願在人的舊生命上建設新的。
一個人若在舊生命上建造新生命,很容易受到舊生命的牽絆。人如 果沒有依靠舊生命與思想、習慣,出去傳福音,必定恐懼戰兢說:「 主啊!你知道我什麼都不懂得,怎麼叫我傳福音呢?怎麼向人講道呢? 主啊!你不與我同在,我沒有辦法。」他會恆切禱告,完全服在聖靈之 下,仰望主的大能。這時,神的靈就從他身上顯出能力來。如果從我們 口裡說出來的話語,不能叫人傾向神,不能叫人心愛慕神,不能叫人心 恨惡罪、棄絕世界,那麼話講得再多,也是廢話。凡沒有聖靈印證的, 那是口才、知識、道理,而不是活水、不是生命。
三、上帝的愛和人的愛―愛的定義
人的愛和上帝的愛完全不同,層次不同、範圍不同,人的愛是有限 的,只能愛自己所愛的,是很自我和自私的;而上帝的愛是無限的,是 包容性大的。如果沒有上帝啟示我們甚麼是真正的愛,我們就不可能知 道與去學習上帝的愛。所以,哥林多前書第13章好像保羅向我們說明上 帝的愛的定義。
就好像上帝把以色列百姓從埃及帶離,進入迦南地前,以色列百姓 對於上帝是甚麼,沒有概念,對於敬拜上帝的內容也沒有概念。他們雖 然已經脫離法老統治,但心思觀念依然留在埃及,還是用敬拜埃及眾神 的概念來敬拜耶和華上帝,難怪會弄出牛犢事件。上帝為了改變以色列 人的觀念與習慣,在西奈山下頒布律法,教導百姓認識律法,教導百姓 如何敬拜神,如何與其他人一起生活,過上帝所喜悅生活。
除非神先啟示我們敬拜的內容,我們才懂得敬拜神,除非神先啟示 我們甚麼是上帝的愛,我們才懂得去愛人與愛神。
原則一、愛是在不斷查驗、自省中成長
1.我們的愛要通過查驗
約翰福音 21:15-17耶穌曾連續以三個問題問彼得,第一次:「約翰 的兒子西門,你愛我比這些更深麼?」第二、第三次:「約翰的兒子西 門,你愛我麼?」,祂要察驗這位曾軟弱跌倒的門徒,現今對祂的愛。 彼得曾公開在主面前自信的說:「主啊,我就是同你下監,同你受死, 也是甘心!」、「我願意為你捨命!」並且自義的說:「眾人雖然為你 的緣故跌倒,我卻永不跌倒」。但之後卻三次不認主,如今主要彼得表 明愛主的心。
我們都有可能像彼得那樣的自信與自義,自信自己站得穩,自義自 己比別人更屬靈、更敬虔、更會讀經、更會禱告,更懂得愛人、更樂 意服事,更不計較得失...。常常金錢、名利、地位、學問、學位、事奉 果效、別人的肯定、甚至愛情、親情...,都有可能佔據我們心,使我們 愛他們高過基督的地位。這時,主也要來問我們:「你愛我比這些更深 麼?」主耶穌要我們懂得尊主為大,是為愛我們,使我們在祂裡面喜樂 滿足。如果我們真的認祂是主,就知道祂配得最高尊崇與愛戴,輕慢祂 是我們最大的損失,正如詩人所言:「以別神代替耶和華的,他們的愁 苦必加增。」(詩 16:4)
2.我們的愛要能夠自省
愛不是什麼:
※愛不是一般的恩賜-愛超越方言、天使的話語、先知的講道
「萬人的方言」和「天使的話語」指的是哥林多教會有說方言的恩 賜,但是這些人若會說方言,甚至會說天使的話,卻沒有愛,能說不能 行,那就算不得什麼了!
※愛不是知識、能力-愛超越各樣知識、異能
保羅從方言轉到知識,這也是哥林多人(教會)所看重的。信心是 基督徒的品格,此處更指聖靈的恩賜能行神蹟(林前 12:9「蒙聖靈賜 信心」)。就算有全備的信心可以移山,沒有愛,也是微不足道。
※愛不是熱情和衝動-愛超越善行
行善是好,但要看人內心的動機。保羅認為,一個人可以獻身自 焚,或賣身為奴,把錢換取食物供給窮人,這樣壯烈的犧牲有可能不是 出於愛心。或許被某種崇高理想推動,或許出於自傲,若是這樣則一無 所獲。所以,我們會講道、會說方言、會查經、能辨別諸靈、有信心, 但是我們裡面沒有愛,在神看來就算不得什麼!
愛是在不斷認知、實踐中經歷
1.愛是什麼、如何實踐
一個是:恆久忍耐、加上恩慈-善待那惡待自己的人 忍耐,不是指面對堅苦環境的忍耐,乃是當人受到傷害,有能力報 復,卻不報復;不是一次兩次的忍耐,而是長時間。這真不容易,當別 人傷害我們時,我們的反擊力是相當強的,我們心中若沒有神時,愛更 是有限。
愛不但是長時間忍耐,還要加恩慈。沒有領受過恩典的人,很難成 為一個有恩慈的人。因為忍耐還帶著消極;恩慈卻是積極的態度。不但 容忍別人加在自己一些負面的東西,還能正面以仁慈和憐憫的態度去回 報他人,還能去關心那傷害他的人。
八個不:愛要先由消極的不,再進入積極的是
※愛是不嫉妒
嫉妒是把別人當成對手與其相爭,別人比他好,別人有的他沒有, 他就受不了,甚至想盡辦法,把你的變成我的。若是自己想要的得不 到,那麼誰都別想得到,這種嫉妒變成行動就很可怕了。
※愛是不自誇、不張狂-不彰顯自己或高抬自己(能自我約束) 自誇是從「氣囊」這個字來的,就是自吹自擂。
「張狂」見林前 4 :6「自高自大」,狂傲放縱,目中無人。自誇、張狂就是踐踏別人來 抬高自己。這樣的人往往是團體中不受歡迎的人物,也常常因著夜郎自 大而顯出自己的愚昧。一個有愛的人,不會把自己高抬起來,把別人踐 踏在腳底下。
※愛是不作害羞的事-不傷害自己(尊重自己、也尊重別人) 所謂「害羞的事」,指的就是「暗昧的事」、「不合宜的事」、 以及「不知禮的事」:「暗昧的事」不能見光,帶著羞恥的成分,意思 就是「羞恥的事」。「不合宜的事」不一定與罪有關,但使人不舒服, 感覺受辱、受傷害。「不知禮的事」就是不懂得尊重別人。
※愛是不求自己的益處
不堅持己見、不自私,也就是不以自我為中心。
※愛是不輕易發怒-不傷害別人
不輕易發怒不是不發怒,但因為認識自己不過是蒙恩的罪人,認識 自己不是神,不能定人罪,因此不容易被激怒,也不用怒氣表達愛。
※愛是不計算人的惡-「計算」與「會計」有關,把事記下來,算 在某人帳上。同樣的,因為知道神已憐恤了我們、寬容了我們、赦免了 我們,因此不累積數算別人的錯誤、不設計謀害別人、饒恕人。
※愛是不喜歡不義、只喜歡真理-由消極轉入積極
愛不是不管道德,愛喜悅福音的真理、神的真理。
四個凡事: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
包容中含著「接納」。接納不是要對方變得和我一樣,指的是我接 受你現在的情況,而且沒有敵意。包容中有「忍耐」,可以給你有犯錯 的機會。包容中有「遮蓋、保護」。耶穌愛我們,接納、忍耐、遮蓋、 保護我們。面對人,我們有的時候會受污辱、被傷害、覺得失望,但包 容就去除失望、傷害。當我們面對有人比我們軟弱的時候,我們更要包 容。
2.愛的本質永不止息
愛不止息、不會失敗,思想耶穌的愛,使我們對人不失望,因為祂 從沒有對我們失望。愛是在不斷相信、盼望中延展
馬偕情留台灣―認同的姿態
西元一八七一年,台灣男人還留著辮子、女人裹小腳的清末,馬偕 就乘著船遠渡重洋來到台灣。一八七二年三月,馬偕從高雄乘「海龍 號」帆船出發,三天之後在淡水登陸,開始他台灣北部的宣教生涯。
馬偕學台語非常認真,他在日記中寫:「我又去找那些牧童,再從 他們那裡學習新的語詞,這些語詞是書本裡無法學到的,因為他們的話 語才是一般民眾所使用的,書本裡學的只是官員和文人所使用的而已。 」學了五個月,馬偕可以用台語講道。二十年後,對中國語言文字研究 透徹的馬偕還出版了「中西字典」。
「番仔教」的開門咒
大兒子威廉對父親馬偕有如下的描述:「高度適中、胸部發達、既 有膽識,且精力充沛。雙目漆黑、炯炯有神,黑髮、蓄髯鬍,聲音明晰 有力,說話充滿自信。他是天賦的演說家,中國話的流暢,如當地人無 異。」即使如此認真用心,但在民間佛道宗教盛行的台灣社會,馬偕所 到之處被群眾丟石頭、潑糞、辱罵等情況仍屢見不鮮。
「很多人圍著我們,瞪著眼睛看,大聲嚷叫著:番仔教,番仔教, 把他殺了再說,宰了他再談......」在不斷的受挫經驗裡,馬偕從中慢 慢摸索出了「開門咒」。「除夕祭祖之於中國人,猶如逾越節之於猶太 人,別人所視為神聖的感情,我從未加以攻擊或誹議,其中如有真理或 美點,也願予承認,而利用之為人心的開門咒。我屢次立在神廟的台階 上,先唱一首讚美歌,然後誦讀第五戒及『要敬重父母』這句話,必定 為中國人所喜悅。」
醫療也是馬偕發現最有效的「開門咒」之一。因為醫療最容易取得 感激和信任。「我們旅行各處時,通常去站在一個曠場中,或在廟的 石級上,先唱一兩首讚美歌,其次是拔牙,然後講道。拔牙時病人通常 站著,牙齒拔下之後,放在他的手上,若藏起牙齒,會使中國人懷疑我 們,我往往在不到一小時的時間中拔了一百顆牙齒。」根據他自己的紀 錄:「從一八七三年起,我親自拔了兩萬一千顆以上的牙齒,學生和牧 師們拔了大約這個數目的一半。」
旅行佈道
旅行佈道也是馬偕在台灣宣教的一大特色。關渡教會牧師吳文雄指 出,馬偕幾乎經年累月的在外面繞,其他宣教士很少採用這種「遠心 宣教」方式。馬偕的腳蹤遍及苗栗以北,東達宜蘭、花蓮,來往於閩、 客、平埔、高山原住民之間。
「我們採用許多旅行方式,主要是步行。徒步旅行常令人厭倦,也 往往是危險的。路徑都很崎嶇──有時經過高山、有時經過濁熱的沙 磯,有時經過叢林,山間的奔流很多,不易渡過。」
最後的住家
馬偕對台灣的熱愛,在他託友人整理出版的《台灣遙寄》中有著最 佳的描述:「遙遠的台灣是我所愛的地方,我最好的年月是在該島上消 磨了的......,我喜愛他的人民──漢人、平埔番和生番,我在他們中間 走了二十年,宣傳耶穌的福音。為了要以福音教導他們,我不只一千次 情願犧牲我的生命。......我希望在那裡消磨我的餘年,我為主服務的時 日完了之後,我將在台灣的海浪之聲所及之處,在搖擺的樹蔭下得一永 眠之所。」
一九○一年,年僅五十七歲的馬偕因喉癌過世,葬在淡水非外國人 的墓地中。
我全心所疼惜的台灣啊!我的青春攏總獻給你。
我全心所疼惜的台灣啊!我一生的歡喜攏在此。
我在雲霧中看見山嶺,從雲中隙孔觀望全地,
波瀾大海遙遠的對岸,我意愛在此眺望無息。
我心未可割離的台灣啊!我的人生攏總獻給你。
我心未可割離的台灣啊!我一生的快樂攏在此。
盼望我人生的續尾站,在大湧拍岸的響聲中,
在竹林搖動的蔭影裡,找到一生最後的住家。
《馬偕之歌──最後的住家》